请教熟悉劳动合同法的!关于违约金问题

2024-11-19 15:54:45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能约定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所以,如果你和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约定,属于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无效,就是说您不用承担这部分违约金。
另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如果用人单位组织培训而产生的培训费,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但是不能超过培训费总额,员工提前离职的,按照剩余年限所在约定服务年限的比例支付培训费。所以,从整体来看,你即使离职需要支付的培训费也很少,如果根本未就该培训费进行约定,则根本就不必支付。
另外,如果用人单位有可口工资或者未按照约定缴纳保险、公积金等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您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按照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祝好!

回答2:

根据《劳动合同》公司只能在一中情况下给员工约定违约金及服务期,那就是由第三方对员工进行了培训并且公司为此支付费用,但是据此约定的违约金不得超过公司为员工培训所支出的费用。
鉴于此:
第一,如果你参加的培训是公司自己组织的培训,即便公司为此支付了费用也是不能约定违约金的;
第二,如果你参加的培训是外部培训,违约金也不得高于公司为此支出的费用,但是你要对公司实际为此支出的费用负举证责任;
第三,即便公司约定5000元违约金合理,你也只需支付剩余服务期对应的违约金:如原合同约定18个月的服务期,但是你从合同签订到现在已经为公司服务了12个月了,那么你只需要支付剩余6个月服务期对应的违约金,既是6处以18再乘以5000,1667元。
意见供参考。

回答3:

第一:违约金在08年新劳动合同法里只有专项培训费用和保密事项违约。
第二:违约金支付只能发生在违法辞职和合法辞职而用人单位无过错的场合。
第三:按你问题所述,违约金的数额是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且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所以,如果你说的是实话,当然是不给5000,而是花了多少培训费支付多少,也就是你说的不超过2000.
但是,培训费用的算法你应该了解下:一个是脱产培训费用,还有一个就是生产过程中接受的只因培训劳动者而在正常生产费用之外增加的费用。
呵呵,我就是一个快要毕业,快签劳动协议的学生,这几天了解了下劳动法。你可采用,可不采用。

回答4:

详细分析如下:
1.约定服务不到2年期限,支付违约金5000,培训费用不到2000
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依据是劳动合同法22条第2款
也就是说单位实际开支多少并且能证明多少就是多少,只开支2000元而约定违约金为5000元的则超出部分无效

2.现在想辞职,要支付这个违约金吗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依据是劳动合同法22条第2款
因为你说约定的服务期不到2年,如果现在已经到了期限则不违约否则的话依法需要承担违约金

3.打电话给劳动局,答复这是约定的,要交
劳动局这样说的意思是你们约定了服务期并且你在服务期履行完毕前辞职,那么按照合同约定确实要交违约金并且也是合法的
但是交多少的问题还是值得商榷的
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依据还是劳动合同法22条第2款
据此你需要承担的费用应当是分摊后的费用,假设你公司培训费用是2000元并且约定是2年,那么09年到10年末已经差不多两年了,平均下来一个月你需要支付的违约金已经不足100元,你可以自己计算一个就知道
总之如果你违约并且是主动辞职的话,要交违约金但是按照法定数额交而不是按照5000元的标准去交

希望对你有帮助吧,祝顺利!

回答5:

您好: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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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您的情况,由于用人单位给您提供了2000元左右的培训费,如果您要提前离职,需要交纳这部分的培训费按比例损耗,比如您约定的是接受培训后再工作两年,而您一年就走了,则需要赔偿一半。其余的违约金都是不合法的。
希望答案对您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