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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期限不同,试用期可以有长短,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无论你与单位签订的合同期限是多长,显然一年的见习期已经超出了法律的规定,所以,你可以依法要求单位补发超出部分的工资报酬。先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依法提起劳动争议仲裁,由仲裁机构予以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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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习期其实就是试用期,约定一年的见习期是不合法的,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试用期最长不能超过6个月。超过的部分应当按照正式职工的标准发放工资。
你好!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去劳动监督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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