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执政后,工人阶级还是不是党的阶级基础,还要不要坚持党的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性质,更是每个要求入党的同志必须认识清楚的现实问题。对此,十六大党章把党的性质概括为:“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十六大党章关于中国共产党是“两个先锋队”的论断,是对中国共产党性质所作的新的科学概括,深刻地揭示了中国共产党的阶级性和先进性。这一规定既明确了党的阶级性、群众性和先进性,又指明了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地位和作用,从而准确地、科学地表述了中国共产党的性质。这个概括全面而深刻地揭示了中国共产党的本质属性,切合我们党的历史发展和现实状况,符合时代要求。它体现了继承与创新相统一,党的阶级性与群众性相统一,有利于我们党始终坚持工人阶级先锋队的性质,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有利于拓展党的工作的覆盖面,扩大党的群众基础;有利于最广泛地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团结和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万众一心共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