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骑电动车和摩托车相撞了,我没事对方受伤了,这事情该怎么处理

2024-11-17 04: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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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电动车和摩托车相撞了:

1、电动车的最高设计车速大于20km/h,且整车重量超过40kg,电动就视为机动车辆。

2、适用机动车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了,那就有过错的一方就承担责任,如果是双方都有过错的话就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来分担责任。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回答2:

电动车和摩托车相撞了:

1、电动车的最高设计车速大于20km/h,且整车重量超过40kg,电动就视为机动车辆。

2、适用机动车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了,那就有过错的一方就承担责任,如果是双方都有过错的话就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来分担责任。

3、电动车是助力车辆,无论机动车方有无过错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具体责任划分要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划分。即摩托车正常行驶且在机动车道内,电动车逆行导致事故的发生,电动车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公安机关及其交通管理部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报警,应当记录下列内容:

(一)报警方式、报警时间、报警人姓名、联系方式,电话报警的,还应当记录报警电话。

(二)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间、地点。

(三)人员伤亡情况。

(四)车辆类型、车辆牌号,是否载有危险物品、危险物品的种类等。

(五)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的,还应当询问并记录肇事车辆的车型、颜色、特征及其逃逸方向、逃逸驾驶人的体貌特征等有关情况。





回答3:

  电动车和摩托车相撞了:
  1、电动车的最高设计车速大于20km/h,且整车重量超过40kg,电动就视为机动车辆。
  2、适用机动车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了,那就有过错的一方就承担责任,如果是双方都有过错的话就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来分担责任。
  3、电动车是助力车辆,无论机动车方有无过错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回答4:

这种事情,本来你们两个人的责任各付一半,但是他受伤了,你的摩托车也报废了,综合一下两边的损失,如果差不多是话,你不用赔很多,顶多稍微给点钱看看她就可以了,警察虽然偏袒对方,但是也是做调节,如果他们还找人打你的话,那又是他们那边犯错了,你可以在报警,到时候说不定就是他们赔偿你了,你找你的朋友一起去看他,稍微给点钱,买点东西就 可以了。

回答5:

拿出了证据就可以了抓住他的阴谋诡计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