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你的情况,属于加工承揽关系。
对方没有履行给付加工费的义务,你厂可以据此留置该公司的货物。这在法律上是允许的。
二、你厂应当抓紧时间起诉,因为法定诉讼时效是二年。
1、自对方拒绝给付加工费的那一天起,诉讼时效是二年。
超过二年的,法律不再提供强制性的保护,到时候,对方想给就给,不给时,法律也不管了。
2、你厂当然有权利起诉,而且应当抓紧时间起诉,不要超过了诉讼时效的规定。
起诉后,如果你们厂胜诉了,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你厂已经留置的货物可以变卖。至于什么时候能要回钱,那就看你运气了,如果对方有钱,要回来,比较容易。如果对方没有什么财产,那这难度就大了,事实上,执行难,是天下一大难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