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脚是韵文(诗、词、歌、赋等)句末押韵的字。一篇(首)韵文的一些(或全部)句子的最后一个字,采用韵腹和韵尾相同的字,这就叫做押韵。因为押韵的字一般都放在一句的最后,故称“韵脚”。引这些字的韵母要相似或相同。古代韵文是特别重视押韵的,不管什么体制(五古、七古、五绝、七绝、五律、七律、词、杂言诗、赋等),所以除了险韵外,大部分字都能当作韵脚。以特定题目作诗时,有时也会有韵脚的要求。
韵又叫做韵母。韵母分为韵首、韵腹、韵尾三部分。一般只要韵尾相同,韵腹相同或者相近即可,而对于韵首则不做考虑。
韵部是比较晚起的一个概念,在清代古音学出现之前,韵书和音韵学只称“韵”而不称“韵部”。所谓韵与韵部,实际是内涵与外延的关系,汉字之间具有韵基相同的关系,就叫“韵”;具有同韵关系的一组字,就形成一个“韵部”。在清代以前,无论韵还是韵部,都可以叫做“韵”。从清儒开始,一般韵基相同的一组字,就称为“韵部”,而“韵”则专指韵基、声调相同
古韵学家把古代韵文押韵的字分成类,每类叫一个韵部,韵部就是按韵母分类,把韵母相同或相近,可以相互押的字归在一起。如《广韵》有206韵部,《平水韵》有106韵部。
押韵规则:
古体诗
押韵较为宽松,可以换韵,可以押邻韵。古体诗的押韵,可以把邻近韵部的韵,比如一东和二冬、四支和五微,混在一起通用,称通韵。
近体诗
押韵有较严格的规定,总结如下:【首句可押可不押,下句必押平声韵】。近体诗的押韵,原则上必须严格地只用同一韵部的字,即使这个韵部的字数很少(称为窄韵),也不应参杂其它韵部的字,否则叫做出韵。不过如果是首句押韵,可以借用邻韵。因为首句本来可押可不押,所以可以通融一下。
偶句押韵
律诗是二四六八句押韵,绝句是二四句押韵,无论律诗还是绝句,首句均可以押韵或不押韵。一般来说,五言诗首句不入韵为常见,七言诗首句入韵为常见。
押平声韵
近体诗为了声韵和谐,一般押平声韵,大多数近体诗(即唐及以后的诗,唐以前的叫古体诗)也遵守这个要求。但仍有押仄声韵的典范之作,比如柳宗元的五言绝句《江雪》,全文押入声(短促音):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孤舟蓑笠翁,独钓寒江雪。这首诗无论以古入声韵尾还是以今普通话ie、ue韵朗读,均没有拗口之嫌。
一韵到底
原则上,近体诗中间不能换韵,尤其是在科考考场上的试帖诗、应制诗和限韵诗。但由于科考使用的《切韵》体系已经不完全符合唐代口语声韵,部分韵母已经合并或分离,更可能有诗人乡音难改,使用方音作诗,因而仍有在诗中更换为邻韵的作品,如杜甫的《吾宗》。
首韵借韵
古体诗的押韵,可以把邻近韵部的韵,比如一东和二冬、四支和五微,混在一起通用,称为通韵。但是近体诗的押韵,原则上必须严格地只用同一韵部的字,即使这个韵部的字数很少(称为窄韵),也不应参杂其他韵部的字,否则叫做出韵。但是如果是首句押韵,可以借用邻韵。因为首句本来可押可不押,所以可以通融一下。比如《军中醉饮寄沈八刘叟》。
原来的时候古诗文押韵必须做到所押的韵必须是完全相同的。因为在诗经时期的上古汉语的韵母是比较简单的,主要的分化还是在辅音(包括复杂的复辅音)。语音随着朝代更替发生了变,到了《切韵》音系时期,韵母已经很复杂了,满足不了古诗文押韵的需求,所以为“广其押韵”,人们把主元音相近而不完全相同的韵母归为一个摄。这就是韵摄的来源。每个摄根据开口的大小,又分为一二三四等。这样押韵的就没有那么严格。但是还是满足基本的原则:同摄,声调相同,区分度还主要在等和开合口的范畴。
押韵一般来说都要押同一部的韵,但是如果押了不同部的韵,这种现象叫出韵。例如《将进酒》的雪、月,一个是sɥɛt另一个是ŋɥɐt,有所区别,但仍押韵。
填词及写诗都要用韵,可以用相同或相近的韵母,也可以隔行押韵。例如:范仲淹《渔家傲秋思》押ⅰ韵。再如:苏轼《浣溪沙》之"簌簌衣巾落枣花",这首词是隔行押α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