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还是咨询下税局吧,不然就跟对方解释下我方不属于11%税率的行业。
自2017年7月1日起,简并增值税税率结构,取消13%的增值税税率。现将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
农产品(含粮食)、自来水、暖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食用植物油、冷气、热水、煤气、居民用煤炭制品、食用盐、农机、饲料、农药、农膜、化肥、沼气、二甲醚、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上述货物的具体范围见本通知附件1。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政策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在现行增值税17%和13%两档税率的基础上,增设11%、6%两档低税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1〕111号)规定,交通运输业(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适用11%的税率;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鉴证咨询服务等现代服务业适用6%的税率。
只有适应11%税率的行业,才可以开具11%的税率。目前适用税率为11%的行业有:交通运输业、邮政业、基础电信业、建筑业、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
还有就是兼并税率后原13%的税率改为11%的23个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