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 百条规定:驾驶拼装的机动 车 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对该机动车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理。也就是说驾驶报废车辆上路会被收缴机动车强制报废,罚款200-2000元,吊销驾驶证,如果卖报废车,就要收缴车辆强制报废,并且还要罚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