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衣服可以拿回家
看守所的人由于是犯罪嫌疑人,限制了自由,只能在监号里待着,不能出去。所以,一般还是自己的衣服,但是衣服上带有安全隐患的东西都会去掉。和已经判刑在监狱的服刑犯人有一些区别。
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带犯罪嫌疑人出看守所(比如指认现场、取赃),有时会要求嫌疑人套一件颜色鲜艳的马甲,便于控制嫌疑人。另外,以前司法警察带犯罪嫌疑人出庭时,大多也会要求穿马甲,但现在认为这种做法不正确,犯罪嫌疑人未被定罪前,不能对其在穿着方面歧视,那样不利于公正审判,是对嫌疑人有罪化的暗示。
看守所在收押犯罪嫌疑人时,会扣押其随身物品、外衣、鞋子,该人只着内衣及号服进入监舍。该人物品会有看守所开具一式三份扣押物品清单,在该人出所时持清单,领回扣押物品。在押人员如携带危险品未被发觉的,违反看守所监规,会被加戴械具、严格监控。
扔掉,晦气!还想二进宫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