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赃物是否有返还的义务?

2024-11-17 13:37:23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你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盗赃是不能适用善意取得的,也就是说即便你不知情而且已经支付了全部价款,也不能取得该车的所有权,应当将该车返还失主。
此外,对于你支付的价款,你可以要求卖家赔偿。

回答2:

不知情而购买赃物,如果价格合理,则适应善意第三人制度;不够成犯罪,也不违法,如果购买的赃物被追索,其损失可向售卖人索赔。如果不知道是赃物而购买但价格显然低于市场价格,其权益可能会得不到保障,警方可能会收回赃物并罚款;甚至会被推定位明知为赃物。
法律分析
具体情况具体对待,首先,要弄清楚什么是善意取得,所谓善意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他人动产的让与人,不法将其占有的他人动产交付于受让人后,若受让人取得该动产时出于善意,即取得该动产所有权,原动产所有人不得要求受让人返还的制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即善意受让人取得动产后,该动产的原有权利消失,但善意受让人在受让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权利的除外,其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这一条是处理善意占有赃物的一般原则,在办案中已经查明犯罪分子卖掉的赃物,应当予以追缴,对买主确实知道是赃物而购买的,应将赃物无偿追回,予以没收或退还原失主;对买主确实不知道是赃物,而又找到了失主的,应当由罪犯按价将原物赎回,退还原主或者按价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二条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回答3:

1,如果你是在"应当知道而没有知道"的情况下购买了赃物,即该商品有明显的赃物的特征,即使没有明确告诉你,你也需要承担返还赃物,以及对该物品所有权人的损失做出一定的赔偿.这需要针对具体案件进行裁量.
2如果你是在"应当知道而没有知道"的情况下购买了赃物,即该商品有明显的赃物的特征,即使没有明确告诉你,你也需要承担返还赃物,以及对该物品所有权人的损失做出一定的赔偿.这需要针对具体案件进行裁量.

回答4:

在法律上,不知情的定义还包括:应当知道的情形。比如你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价格,买到了赃物,在法律上是推定为你应当知道!这种情形就不属于不知情。
1、如果你是在"应当知道而没有知道"的情况下购买了赃物。
即该商品有明显的赃物的特征,即使没有明确告诉你这是赃物,你也需要承担返还赃物,以及对该物品所有权人的损失做出一定的赔偿的责任。当然,这需要对调查核实,而且如果数额较大,达到了“收赃罪”的标准,你还可能要承担收购赃物的刑事责任!.
2、如果你是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
即你是在公开的市场,以"不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价格购入赃物的,在法律上,你作为善意第三人对该赃物享有所有权,可以对抗原物所有人,而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回答5:

两种情况:
1,如果你是在"应当知道而没有知道"的情况下购买了赃物,即该商品有明显的赃物的特征,即使没有明确告诉你,你也需要承担返还赃物,以及对该物品所有权人的损失做出一定的赔偿.这需要针对具体案件进行裁量.
2,如果你是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即是以"不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价格购入赃物,则你作为善意第三人对该赃物享有所有权,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至于刑事责任的问题,在我国现行法律中并未明文规定一个具体的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