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这个的时效限制是1年!你现在要求!肯定没问题,公司必须给你补上的!你可以以此为理由提出解除合同,还可以要求经济补偿!仲裁判完了,公司不给还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希望能帮到你!你也可以看看相关法律文件!
通过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以单位告诉你不补交养老保险起算,如果很长时间持续没有补交,因为是持续的,追缴一年以上的保险金,我认为也是能得到法院支持的。
职工与用人单位的劳动纠纷,程序是先双方和解,不行再申请仲裁,若不服仲裁再起诉法院,如果直接起诉法院是没有用的,也要经过仲裁裁决。
因为你们公司已经是亏损了,亏损到一定时间或者有其他债权人申请贵单位破产,在单位破产期间员工的这部分保险金仍是优于其他债权人的债权而受到法院保护的。
建议你收好相关的证据,最好让单位给你们写一份情况说明。有助于单位破产的时候归还该部分钱。
接着回答:仲裁时效是一年,如果担心,应当在一年内要求单位给你们出具相关不交的说明,即使说明没钱也可以的。将情况说明清楚,这样就重新计算时效问题了。
另外你们单位这种情况应当申请破产了,法律上对破产单位剩余财产(固定资产和厂房)是优先保护职工的利益的~可以优先受到偿还
国有企业破产拖欠职工养老保险金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或对其拖欠养老保险的情况进行起诉,根据法律规定,职工的社保和工资是在进行破产清算时优先清偿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应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为规范企业破产程序,公平清理债权债务,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制定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06年8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要求公司补交,如不补交,可以到社保局进行仲裁。
公司必须给在职员工办理社保,社保是法定的,《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
1、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2、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3、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如果辞职解除劳动关系,那么你因该找单位协商处理,如果不行走仲裁,但是据了解仲裁挺伤自己的,会影响到你今后的应聘。我对象正遇到比你还复杂的劳资纠纷,咨询来的。而且找相关部门、总工会、劳动局都没有用。
如果企业转让、改制、倒闭,就好办了,有文件要求先解决工人拖欠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