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未还清,房子可以卖掉吗?具体怎么操作?

2024-10-29 11:3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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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贷款没还完,是可以卖掉房子的。第一种方法是转按揭。第二种方法是用买方的首付款缴清剩余贷款。第三种方法是利用银行贷款来缴清剩余贷款。

可以转按揭。把个人住房出售或转让给第三人而申请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变更借款期限、变更借款人或变更抵押物的贷款。在二手房买卖中通俗的讲就是把个人住房出售或者转让给第三人来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变更借款期限、变更借款人或变更抵押物的贷款。

用买方的首付款缴清剩余贷款。这是当下二手房交易中最多应用的模式。这种模式适用于原房主贷款额度较低或者原房主已经归还大部分贷款,所剩贷款数目不大的情况。买家会认可首付房产总成交额的30%至40%,卖方可以利用买方的首付将剩余贷款付清,然后撤销房产的抵押登记,来进行交易。

利用银行贷款来缴清剩余贷款。如果以上两种方法都行不通,那么卖家可以考虑用其名下的抵押物,以结清按揭贷款。如果卖方想在卖出房产之前将贷款还清,或买方不愿意购买贷款未缴清的房产,但前提是房主有银行认可的抵押物用来向银行申请贷款。房主通过抵押向银行贷出款来付出售的房产贷款。

扩展资料:

二手房交易是指已经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备过案、完成初始登记和总登记的、再次上市进行交易。二手房交易,现在在北京、上海、深圳等大城市是一个非常活跃的现象,其发展前景相当可观。

二手房是相对开发商手里的商品房而言的,是房地产产权交易二级市场的俗称,包括商品房、允许上市交易的二手公房(房改房)、解困房、拆迁房、自建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  二手房交易

回答2:

当然可以卖,具体方法分有以下两种情况:

一、如果买方同意一次性支付房款,双方可以先签买卖合同,但是不能过户。

二、如果买方需要为这套房子贷款,需向银行申请变更贷款人。

拓展资料:

个人房贷:

个人住房贷款是指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普通住房的贷款。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贷款时必须提供担保。目前,个人住房贷款主要有委托贷款、自营贷款和组合贷款三种。

概述:

房贷抵押称为抵押登记。房地产抵押登记分成三种情况,一是双方签订抵押合同后的权利设定登记;二是权利内容变更时的变更登记;三是权利消除时的注销登记。抵押登记一般是由贷款银行或者开发商替你去办的。需要资料有:贷款合同、你的身份证、业主的身份证、银行的登记申请书、委托书、行长的身份证明、预告登记证复印件。

不需要本人到场就可以办理。房贷资料银行会跟你说清楚的,需要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个人收入证明、还有预售合同也是不可少的。

参考资料:

个人房贷-百度百科

回答3:

未还清贷款的房子还处于抵押状态,是不能上市交易的,但是,在现实中,可以通过一些方法来实现。

方法一:转按揭。

所谓“转按揭”,是指把个人住房出售或转让给第三人而申请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变更借款期限、变更借款人或变更抵押物的贷款。但据了解,目前能做转按揭的银行很少,北京等部分城市更是早就叫停了转按揭,所以这种方法目前已经很少有人使用。

方法二:用买方的首付款缴清剩余贷款。

这是当下二手房交易中最多应用的模式,适用于原房主贷款额度较低或已经经过大量归还后所剩贷款数目不大的情况。通常情况下,买家会认可首付房产总成交额的30%至40%,卖方可以利用买方的首付将剩余贷款付清,然后撤销房产的抵押登记,进行下一步交易。

方法三:利用银行贷款来缴清剩余贷款

如果以上两种方法都行不通,那么卖家可以考虑用其名下的抵押物(如其他房产)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以结清按揭贷款。等买家付了房屋全款之后再还清银行抵押贷款。

扩展资料

一、房贷,也被称为房屋抵押贷款。房贷,是由购房者向银行填报房屋抵押贷款的申请,并提供合法文件如身份证、收入证明、房屋买卖合同、担保书等所规定必须提交的证明文件,银行经过审查合格,向购房者承诺发放贷款,并根据购房者提供的房屋买卖合同和银行与购房者所订立的抵押贷款合同,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和公证,银行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把所贷出的资金直接划入售房单位在该行的帐户上。

二、房贷的参与方,包括提供信贷资金的商业银行、最终购置房产的购房人,以及房产的业主(包括开发商/二手房的业主),在申请贷款时,还需要有评估公司、房屋抵押担保公司的参与。

三、房屋贷款的方式有三种:分别是银行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房贷

回答4:

一般而言这是要看情况的,转手房屋属于二手房交易,而在二手房交易中最重要的就是房产证,一切都是以房产证为准的。

如果户主想要卖掉现在居住的房子,但是又还有贷款没有还清,那么首先需要确定的是自己是否拥有该房子的房产证,只有拥有该房子的房产证才能对该房产进行交易。

如果还没有拿到该房子的房产证,那就意味着户主暂时对其没有处理的权限,不能办理过户手续,也就是不能进行房屋买卖。

操作方法:

1、用购买者的首付款支付未还清的贷款

这种方法目前是最常见而且安全系数最高的一种方法,这种模式适合于那种贷款额度较低的房主或者是大部分贷款已经还清,只剩下数目较少的贷款的情况。

通常情况下,在二手房交易的过程中,买家会同意先付房产总成交额的30%-40%。在这种情况下,卖方就可以选择利用买方的首付来把剩余的贷款付清,然后向银行申请撤销房产的抵押登记,这样就能进行下一步的交易,办理过户手续。

2、寻求还清贷款的其他来源

其他来源有很多,比如可以向周围的亲朋好友求助,向他们借钱先把剩余的贷款还上,在成功办理了解除抵押手续和过户手续以后,顺利将房子卖掉后再将钱还给亲朋好友们,这是一种比较省事而又便捷的办法。

或者如果卖方户主名下有其他的抵押物,也可以考虑用这些抵押物(如其他房产等)向银行申请,这样房主就可以通过抵押向银行贷出一定的款来还清想要出售的房产贷款,之后等买家付了房屋全款之后再还清银行抵押贷款。

3、转按揭

转按揭是指房主准备将住房出售或者转让给第三个人,从而申请办理贷款的相关变更。但是这种办法的局限性在于很少有银行受理这种业务,大多数银行并没有开通这一业务,户主可以向相关贷款银行咨询以了解具体的情况。

总之,正在处在抵押状态而其户主连房产证都没有的未还清贷款的房子是不能转手出售的,但是,只要清楚自己拥有房产证,那么也就可以任意处置该房产,因此想要转手房产的户主要找到合适的方法来解决自己的困扰。

扩展资料:

房屋交易提醒

增强“三个意识”防纷争

楼市调控政策的出台对房屋买卖当事人签订合同、履行义务产生了一定的影响,房屋买卖过程中应注意哪些问题,才能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发生?对此,法官建议应增强“三个意识”:

一是增强风险意识,充分了解政策。

房屋买卖双方在订立合同之前,应注意了解近年来的楼市调控政策,尤其是对于购房资格、首付房款比例、贷款利率、贷款资质要求等,应严格对照自身条件,对可能的风险有充分的预判。

实践中,无论借假结婚、假离婚“曲线购房”,还是以补缴社保打政策擦边球,其背后都隐藏着难以预知的风险,一旦出现问题,不仅导致买卖不成,购房人或卖房人还可能承担违约责任。

二是增强诚信意识,自觉践行契约。

现代市场经济是发达的信用经济,合同任何一方应尊重契约,崇尚规则,信守承诺,不能以受调控新政影响为“借口”,达到故意毁约的目的(如案例二)。

当事人主张解除合同,必须证明确实属于调控政策规定的范围及对象,虽然积极、努力地履行义务,客观上仍难以实现合同目的,或继续履行合同将导致明显的不公平。

当然,判断是否有解除权,应以当事人要求解除合同之时为准。不应以之后的情况,如一段时间后影响交易的障碍消除,来倒推否定当事人的解除权。

三是增强证据意识,完善书面约定。

房产中介在促成二手房买卖合同签订过程中,往往表示可以代为办理贷款、过户,甚至承诺可以办出一定折扣优惠利率的贷款,或者中介佣金打折收取等等。

对此,应要求中介将所有口头承诺写进书面合同中,以免中介“食言”,不兑现承诺。新盘销售之时,开发商多在广告宣传上大做文章,对此则应注意保存好广告宣传单,将来一旦涉讼可作为有力证据。

同时,应注意广告宣传的“卖点”有无真正落实在开发商提供的格式条款中,如果没有,可要求在补充条款中进行约定。

参考资料:中国普法网-调控当前,房屋买卖如何避纠纷

回答5:

正常情况是未还清贷款的房子还处于抵押状态,是不能上市交易的。但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可以尝尝通过收取买方首付钱款进行提前还贷,然后走正常买卖交易手续。

这种方法适用于原房主贷款额度较低或已经经过大量归还后所剩贷款数目不大的情况。买家会认可首付房产总成交额的30%至40%,卖方可以利用买方的首付将剩余贷款付清,然后撤销房产的抵押登记,进行下一步交易。

扩展资料

另一种方法,也可利用银行贷款来缴清剩余贷款。

如果上面方法行不通,那么卖家可以考虑用其名下的抵押物(如其他房产)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以结清按揭贷款。等买家付了房屋全款之后再还清银行抵押贷款。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二手房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