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跷的来历
民间有一种传说,说是以滑稽著称的春秋战国时期的晏婴,一次出使邻国,邻国国都要笑他身材矮小,他就装一双木腿,顿时高大起来,弄得那国君臣啼笑皆非。他又借题发挥,把外国君臣挖苦一顿,使得他们还狼狈。据此,踩高跷活动由此流传民间。
另有一种传说,是把踩高跷与同贪官污吏作斗争联系在一起。从前,有座县城叫两金城,城里和城外的人民非常友好,每年春节都联合办社火,互祝生意兴隆,五谷丰登。不料来个贪官,把这看作是一个发财的机会,就说,凡是进出城办社火,每人都要要交三钱银。人们不交,他就关城门,挂吊桥。但仍难不住聪明的人,他们就踩着高跷。翻越城墙、过护城河,继续欢度春节,乐在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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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跷
高跷,是舞蹈者脚上绑着长木跷进行表演的形式,技艺性强,形式活泼多样,由于演员踩跷比一般人高,便于远近观赏,而且流动方便无异于活动舞台,因此深受群众喜爱。
关于高跷的起源,学者们多认为与原始氏族的图腾崇拜、与沿海渔民的捕鱼生活有关。据历史学家的考证,尧舜时代以鹤为图腾的丹朱氏族,他们在祭礼中要踩着高跷拟鹤跳舞。(见孙作云《说丹朱》);考古学家认为,甲古文中已有近似踩跷起舞形象的字。(方起东《甲骨文中商代舞蹈》)两者可互相印证。
古文献《山海经》中有关于"长股国"的记述,根据古人的注释,可知"长股国"与踩跷有关。从"长脚人常负长臂人入海中捕鱼也"这一注释中,我们不难想象出脚上绑扎着长木跷,手持长木制成的原始捕鱼工具在浅海中捕鱼的形象。而更令人感兴趣的是,今日居住在广西防城沿海的京族渔民,仍有踩着长木跷在浅海撒网捕鱼的风习。
今人所用的高跷,多为木质,表演有双跷、单跷之分。双跷多绑扎在小腿上,以便展示技艺;单跷则以双手持木跷的顶端,便于上下,动态风趣。其表演又有"文跷"、"武跷"之分,文跷重扮象与扭逗,武跷则强调个人技巧与绝招,各地高跷,都已形成鲜明的地域风格与民族色彩。
山东高跷常叠起三层(二三层无跷)扮演戏曲人物,上层人踩在下层人的肩上照常行进。
京津一带的高跷,演员常表演"单脚跳"、"劈叉"、"过障碍"等高难技巧;有的则用单脚表演从四张高桌上一跃而下等绝技。
东北盛行高跷,并以"辽南高跷"最负盛名,其形式完整,表演规范,开始时先要"搭象"(叠起两层的造型)唱秧歌,寓意"太平有象",既而跑大场变换队形图案,然后分组表演双人对舞、"扑蝴蝶"、"渔翁钓鱼"以及扮演民间小戏等。
少数民族的高跷,演员均着本民族的服饰,表演别具一格。例如:布依族既有双跷、又有单跷(亦称独木跷),两手都持跷端,制作方便,其独木跷尤为儿童所喜爱;白族的"高跷耍马",演员也是踩着木跷,身着马形道具表演;维吾尔族"双人高跷",则把民间对舞融入其中,令人耳目一新。
踩 高 跷
高跷,也称拐子,是由表演者脚踩木跷表演。由于表演者高出一截,观众需要仰起头来或是站在高处观看,所以也有人把高跷称为“高瞧戏”。这种活动在山西全省境内流行甚为普遍,是一种群众喜闻乐见的民间文艺活动形式。
山西省内各地的高跷高度不一,高跷低的低至数寸,高的高至七八尺,在山西芮城、新绛等县,高跷的高度达到一丈五尺甚至一丈八尺。平时,高跷以四尺左右的高度为多见。
高跷在山西的延传历史悠久,在晋中一带榆社县出土的北魏石棺上也可看到高跷、杂技的图画,虽然高跷无文字记载,但最迟也应从北魏开始了。在山西表演高跷的行列中,分成文高跷和武高跷两种。文高跷重于扭和踩,武高跷以表演特技为主。
浮山县的武高跷,头跷为指挥,二跷是领队,戏曲人物居中,最后由丑汉压阵。表演首先扭各种场图,然后表演“过仙桥”、“跳桌子”、“跳双凳”、“大劈叉”等各种难度大的动作。
垣曲县境内的胡村一带,高跷主要是表演特技。这里的高跷表演,不但有盍拐、碰拐、背拐、跌叉、跳桌、翻跟斗等技巧动作,而且还有抬二节、抬三节、坐抬、立抬、组合抬等高难度抬法,并能构成“马拉车”、“过天桥”的造型。这个县的高跷,难度最大的是“上虎梯”。
新绛县境内的柏壁村和交口县的双池镇的“扑蝴蝶”,是既有故事情节,又有许多高难度动作的高跷节目。这个节目由三人表演,女青年饰演旦角,挑着蝴蝶前行,男青年饰演小生,持扇扑蝶,小丑摇动拨浪鼓嬉戏追逐,甚为活泼、生动,趣味性很浓。这三人在表演中,有“蹲走”、“跳桌子”、“鹞子翻身”、“越头跳”、“后滚翻”、“单腿跳”等技巧动作。
稷山县和右玉县的“走兽高跷”,是由两人表演的连体高跷。高跷表演者脚绑木跷,腰缚兽皮,前系兽头,上身扮演与之相应的人物,组成一组造型,在乐曲锣鼓声中边舞边前进。
夏县等地的三人合踩的四只跷,四人共绑五只跷的“连腿高跷”,进行表演中要求配合默契,难度是很大的。
在原平、平定、定襄县境内的高跷,边扭秧歌步,边变换队形,然后进行评说和演唱,叫做“高跷秧歌”。在隰县的干家庄,还有在跷腿衔接处拴上个小铃挡的“响铃高跷”表演方式。
山西省境内,高跷表演形式多种多样,五花八门,不拘一格。这些高跷的表演时间,一般都在农历正月十五左右的闹“红火”活动中,高跷是整个活动中的一种表演形式。这种活动内容机动性大,行动比较自如,可以在大场中表演,也可走街串巷。
以前,每到农历正月,一队队高跷会,在腰鼓、小铴锣、大小钗的打击乐中穿街而过。一拨儿高跷人数不定,一般十几人。身量高的踩低跷,身量矮的踩高跷。表演者是传统戏装打扮。由开路棍打头儿,随之便出现肖恩、白蛇、唐僧、丑婆、姜子牙等艺术形象。由于诙谐有趣、粗犷喜人、声情并茂、时有乐哏,一向为北京的人们所喜爱。
高跷会一般由群众自发串连组织起来的。正月十一、十二开始踩街,寓意告知人们在众多的民间花会中,今年挂个号。正月十五正式上街,一直到十八方告结束。在过会时,沿途的大商号在门前设八仙桌,摆上茶水、点心,放鞭炮道辛苦,表示慰劳。高跷队在此稍做逗留,或表演答谢。
高跷的队列在街头行进中,一般采用一字长蛇阵的单列,在繁华拥挤地段采用双人并列队形。步子变换为走八字。在表演时有小旋风、花膀子、鹞子翻身、大劈叉等难险动作。
高跷艺术在一些农村冬闲时,仍有组织排练的。在京城各处游园会、庙会中时有可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