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骗了1000元,派出所可以立案吗?

2024-12-05 09:3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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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被骗了2000元派出所可以立案。
一、治安案件立案,最低标准是300元就可以了;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二、刑事案件立案,最低标准是2000元。
这个立案标准,跟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相关,由各地自己定,然后报最高法院备案。对于一个具体的刑事案件,数额是其中一个方面,报案后,能否立案,还要公安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再决定。诈骗罪的具体量刑:
1、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江苏省规定为6千元为数额较大的起点。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江苏省规定为6万元为数额巨大的起点。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回答2:

回答3:

公安局可以受案,也可以备案,但仅一千元的案值立案可能性几乎为零。

各地对诈骗罪的立案标准不同,通常以2000元为立案标准;但是,向公安机关报案后,公安机关可以作为治安案件立案。

立案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一、有犯罪事实
指客观上存在着某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这是立案的首要条件。有犯罪事实,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
1.要立案追究的,必须是依照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行为。立案应当而且只能对犯罪行为进行。如果不是犯罪的行为,就不能立案。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条第1项的规定,有危害社会的违法行为,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就不应立案。

由于立案是追究犯罪的开始,此时所说的有犯罪事实,仅是指发现有某种危害社会而又触犯刑律的犯罪行为发生。至于整个犯罪的过程、犯罪的具体情节、犯罪人是谁等,并不要求在立案时就全部弄清楚。这些问题应当通过立案后的侦查或审理活动来解决。

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2、[合同诈骗案(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回答4:

治安案件的,炸骗人是外省人派出所能受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