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定给付货款期限的,购货方未能在该期限内付款的,供货方自该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未能起诉的,也没有通过其他途径(书面催款函、对账单、调解等)主张权利的,超过了诉讼时效,即丧失胜诉权,但是如果对方在案件审理阶段没有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理由的,法院一般不会主动审查。 以上回答仅供参考。
约定给付货款期限的,购货方未能在该期限内付款的,供货方自该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未能起诉的,也没有通过其他途径(书面催款函、对账单、调解等)主张权利的,超过了诉讼时效,即丧失胜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