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是语言艺术的大师,造语精密,词汇丰富。他经常向口头语言学习,经过加工而写入文章。还主张适当地采用外来语法,必要时酌量引用古语。他的时用俳句,间有对偶,往往增进语言的变化,加强了文章的气势。鲁迅杂文包含着多方面的知识:社会、历史、科学、文化,古今中外,无不网罗。因而在文章里也出现了和这种知识相适应的博采众长的语言。但就大体而论,作为骨干的仍然是加了工的口头语:简洁、凝练、有力。这种精密活泼的语言不但有助于理论逻辑的准确展开,而且使抽象的概念血肉丰满,给人以难以磨灭的印象。再加上作家幽默的才能,讽刺的手腕,貌似冷峭而内实热烈的气质,这就使他的杂文具有非常突出的个人风格。这种风格启发了广大青年,杂文的“作者多起来,读者也多起来”,30年代后期甚至出现了被称作“鲁迅风”的杂文流派,在激烈的斗争中不断地发挥着教育人民、打击敌人的战斗作用。从“五四”开始逐渐发展起来的杂文,也由于鲁迅的实践和倡导,终于成为中国现代文学中运用便捷和影响深远的一种文学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