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

2024-11-12 16:3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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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我国《婚姻法》第3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可见,感情确已破裂是离婚的实质要件。而如何判断感情确已破裂,立法不可能面面俱到,规定全面详实的判断标准;只能对其中明显已经破裂的典型情形进行列举,对于其他非典型情形进行概括式的列举,交由法官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判断。《婚姻法》列举的五种典型情形是:
1、实施家庭暴力或者遗弃、虐待家庭成员;
2、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
5、一方宣告失踪,另一方起诉离婚的。
在这五种典型情形之外,“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则需要法官根据具体情况实事求是地审查判断了,一般法官会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双方对离婚的态度以及是否有和好可能等方面进行综合判断。从经验分析,如果起诉离婚的一方态度不太坚决,或者被诉离婚的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没有出现前述五种情形或者特别明显、恶劣的情况,法官经调解无效,往往也会保守处理,给坚决不同意离婚的一方一个机会,即判决不准离婚。该判决生效后,起诉一方在半年内不得以相同理由再次提出离婚。这样,被诉一方至少有半年时间去修复与对方的关系。但如果半年后对方再次起诉离婚,那说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没有挽救了,基本都会判离的。

回答2:

我记得好像夫妻不在一起生活分居超过2年的就可以申请离婚吧

回答3:

好像是3年,你这么想离婚? 直接去申请吧!把在一起的种种矛盾倾诉一下,还有,如果你们2个不能过了?我不信你 你老婆 或者老公还死皮赖脸不离婚?

回答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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