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绩等级与学分绩点具体对应如下:
成绩符 A+ A A- 成绩分 100—96 95—93 92—90 绩点 4.8 4.5 4.0
成绩符 B+ B B- 成绩分 89—86 85—83 82—80 绩点 3.8 3.5 3.0
成绩符 C+ C C- 成绩分 79—76 75—73 72—70 绩点 2.8 2.5 2.0
成绩符 D+ D D- 成绩分 69—66 65—63 62—60 绩点 1.8 1.5 1.0
成绩符 F 成绩分<60 绩点 0
实践环节成绩优、良、中、及格的学分绩点和考查课成绩优、良、中、及格的学分绩点分别与A、B、C、D对应,即为4.5、 3.5、2.5、 1.5。
二、平均学分绩点按下列公式计算:
平均学分绩点=学生所属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中规定所学的必修课、限选课(成绩以百分制或五级计分制记载)的学分数×学分绩点之和规定时间内所学必修课、限选课的学分数之和。
扩展资料:
毕业学分要求:
一、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满所属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规定的包括必修课、限选课、任选课、通识选修课以及课内外实践环节等全部学分,方能毕业。
二、每个学生除完成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规定的课内学分要求外,还必须完成至少4个课外学分和安全教育的要求。课外学分所包含的内容为:社会实践、文化素质教育实践、学术竞赛活动、创新实践、科研实践、学年论文(或作品)等。课外学分获取办法如下:
1、社会实践(含社团活动) 由团委组织并考核,通过者获得1学分,被评为校级以上优秀社会实践成果者奖励1学分。
2、文化素质教育实践学生在校期间通过听8次学校组织的文化素质教育讲座,并写2篇读书报告,通过考核者获得1学分。
3、学术竞赛活动、创新实践、科研实践、学年论文、作品、报告等学分获取的细则另定。
以上各项中,社会实践和文化素质教育为必选项目,学术竞赛活动、创新实践、科研实践、学年论文作品等为可选项目。奖励学分可代替可选项目和任选课程学分。
参考资料来源:东南大学-东南大学学分制管理办法
把每一门考的分数乘这门的学分,然后全部相加的和再除以总学分数!
假如,这个学期有5门课,学分分别是:2、3、3、2、1,而你期末考试的成绩分别为:75、80、78、86、90的话,就是(75X2+80X3+78X3+86X2+90X1)/(2+3+3+2+1)=88.36
具体例子如下:
90-100分=4.0;
85-89分= 3.7;
82-84分=3.3;
78-81分=3.0;
75-77分=2.7;
72-74分=2.3;
68-71分=2.0;
64-67分=1.5;
60-63分=1.0;
60以下=0。
扩展资料:
绩点制是实行学分制的重要配套措施之一。自从1985年我国开始倡导实行学分制以来,人们对学分制的讨论和研究比较多,缺了对绩点制的探讨,从而影响了学分制的顺利实施。
对当下国内高校在采用绩点制过程中存在的诸多共性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并在与美国高校实行的绩点制进行比较的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绩点在大部分高等学校的研究生保送考核的时候,是一个必要的条件,一般要求平均绩点达到2.8以上才能参与研究生的保送。
<60 0绩点
60~62 1.0 63~65 1.5 66~69 1.8
70~72 2.0 73~75 2.5 76~79 2.8
80~82 3.0 83~85 3.5 86~89 3.8
90~92 4.0 93~95 4.5 96~100 4.8
平均绩点=各科绩点*学分之和/总绩点
应该除以 总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