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意外险是不包括疾病报销的,以下是相关保险条款。
学生、幼儿意外伤害保险条款(2009版)
2 保障内容
2.1 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释义见6.3),并因该意外伤害导致其身故、残疾或烧伤(释义见6.4)的,保险人依照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且给付各项保险金之和不超过保险金额。
2.1.1身故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身故的,保险人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且自该意外伤害发生日起下落不明,后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保险人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但若被保险人被宣告死亡后生还的,保险金受领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保险人生还后30日内退还保险人给付的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前保险人已给付2.1.2、2.1.3约定的残疾、烧伤保险金的,身故保险金应扣除已给付的保险金。
2.1.2残疾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造成本保险合同所附《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简称《给付表一》)所列残疾程度之一的,保险人按该表所列给付比例乘以保险金额给付残疾保险金。如第180日治疗仍未结束的,按当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
(1)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导致一项以上残疾时,保险人给付各项残疾保险金之和,但给付总额不超过保险金额。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肢(释义见6.5)时,仅给付其中给付比例最高一项的残疾保险金。
(2)被保险人如在本次意外伤害之前已有残疾,保险人按合并后的残疾程度在《给付表一》中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但应扣除原有残疾程度在《给付表一》所对应的残疾保险金。
2.1.3烧伤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本保险合同所附《意外伤害事故烧伤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简称《给付表二》)所列烧伤程度之一的,保险人按该表所列给付比例乘以保险金额给付烧伤保险金。
(1)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导致多处烧伤的,无论是否发生在身体同一部位(释义见6.6),保险人仅给付其中比例最高一项的烧伤保险金;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导致烧伤并伴有残疾的,保险人仅按烧伤给付比例和残疾给付比例中较高的一项给付保险金。
(2)被保险人因不同意外伤害烧伤且发生在身体的同一部位时,保险人仅给付其中最高一项的烧伤保险金,即:后次烧伤保险金的金额较高的,应扣除前次已给付的保险金;前次烧伤保险金的金额较高的,保险人不再给付后次的烧伤保险金。
(3)被保险人因不同意外伤害烧伤且发生在身体的不同部位时,保险人给付各项烧伤保险金之和,但给付总额不超过保险金额。
2.2 责任免除
2.2.1原因除外被保险人因下列原因而导致身故、残疾或烧伤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1)投保人的故意行为;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或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3)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谋杀;
(4)被保险人妊娠、流产、分娩、药物过敏;
(5)被保险人接受包括美容、整容、整形手术在内的任何医疗行为而造成的意外;
(6)被保险人未遵医嘱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7)被保险人受酒精、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
(8)疾病,包括但不限于高原反应、中暑、猝死(释义见6.7);
(9)非因意外伤害导致的细菌或病毒感染;
(10)任何生物、化学、原子能武器,原子能或核能装置所造成的爆炸、灼伤、污染或辐射;
学生入学后,会由学校统一购买学生意外伤害保险,也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学平险。学生意外伤害保险保障范围比较大,价格低,是非常适合学生一族的产品,推荐每个学生都为自己购买一份。在出现后,学生意外伤害保险的报销比例、报销流程和报销资料是怎么样的呢?
一、学生意外伤害保险报销比例:
学生意外伤害保险的报销是有一定规定的。一般报销费用范围在3千到6千之间,并且有不同的报销比例,一般分为五档:100元至1000元、1000元至5000元、5000元至10000元、10000元至30000元、30000元以上;报销的比例分别是50%、60%、70%、80%、90%;按理说是医疗费越多报销的越多,但实际上,学平险的报销还有很多其他的条文规定。例如,王阿姨儿子就医的医院需要是保险规定范围内的定点医院,就医时使用的药物需要在保险规定范围内,因为自费药保险公司是不予理赔的,一般在医院就医时医生都会告知,所使用的药物是否是自费药。
二、学生意外伤害保险报销流程:
1、发生意外伤害或住院后应及时拨打保险公司的客户服务人员电话,了解需要准备的单证,以便保险公司快速理赔。
2、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办理理赔时所须手续(住院医疗保险需在保险公司规定的认可的二级(含二级)以上医院住院就诊)。
3、保险公司在所有单证齐全的情况下,在7个工作日内会作出结案通知,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接到通知后,可凭本人身份证和户籍证明到保险公司领取赔款或到以提供的存折帐号中查询赔款是否到帐。
三、学生意外伤害保险报销资料:
(1)医学诊断证明;(如果已经住院治疗还需要出具住院期间的病历复印件和出院小结,如果有放射或影像检查需要提供检查报告等)
(2)有关部门出具的意外伤害事故证明;(如果时交通事故或者已经公安机关的事故需要出具该机关部门的事故说明书;如果不是,需要被保险人工作单位或者居委会出具证明,具体内容见附件)
(3)医疗费原始收据(发票)及处方(药品清单);
(4)本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复印件;
(5)本人的工商银行存折复印件。
四、学生意外伤害保险报销注意事项:
学生在保险期间,在校内外因遭受意外伤害而诊疗,均按规定给付保险金。
1、学生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或者保险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诊疗所支出的、符合当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扣除人民币50元免赔额后,按80%的比例给付医疗保险。
2、保险期间届满被保险人治疗仍未结束的,保险公司所付给保险金的期限,自保险期满次日起计算,门诊治疗者以15日为期限;住院治疗者至出院之日止,最长以90日为限。那么,住院医疗保险的医疗费用范围和理赔标准是什么?学生在保险期间,遭受意外伤害或者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90日后因疾病住院治疗(及时续保者不受90日规定的期限),保险公司依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学生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或者保险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所支出的、符合当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医疗费用,超过人民币100元以上部分,保险公司按下表规定分级累进、比例支付医疗保险金。
学生意外伤害保险又称学平险,保险保障范围广泛,性价比相对而言较高,每年所缴纳的保险费可以为学生带来身故保障、残疾保障、医疗保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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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身故保险
按照国家条例规定,如若被保险人因为发生意外伤害保险事故或者疾病而导致的死亡,保险公司需要按照约定保险金额赔付保险金。如若投保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且自该意外伤害发生日起下落不明,后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保险公司则需按照保额进行100%的比例进行赔付。但若被保险人被宣告死亡后生还的,保险金受领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保险人生还后30日内退还保险人给付的身故保险金。
二、意外伤残
如若学生本人因发生意外伤害保险事故,同时在受到意外伤害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存在事故导致残疾的现象,保险公司将会按照合同所附“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的规定比例乘以约定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按照残疾的等级不同,赔付比例也有所不同,比如第180日治疗仍未结束的,按当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一级伤残进行全额理赔,六级伤残可以赔付40%。
三、医疗保障
即指孩子在发生意外事故之后所产生的门诊和住院的医疗费,该理赔金额的起付线为100元,如果超过起付线100元部分是可以按照80%的比例进行赔付的。如果是在保险期间被保险学生因意外而导致伤害或者患疾病,保险公司按照投保时双方签订的分级累进比例给付保险金。此外在住院医疗费方面,被保险人每次住院花费的费用需要符合保险签发地政府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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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意外伤害保险的报销是有一定规定的。一般报销费用范围在3千到6千之间,并且有不同的报销比例,一般分为五档:100元至1000元、1000元至5000元、5000元至10000元、10000元至30000元、30000元以上;报销的比例分别是50%、60%、70%、80%、90%;按理说是医疗费越多报销的越多,但实际上,学平险的报销还有很多其他的条文规定。
例如,王阿姨儿子就医的医院需要是保险规定范围内的定点医院,就医时使用的药物需要在保险规定范围内,因为自费药保险公司是不予理赔的,一般在医院就医时医生都会告知,所使用的药物是否是自费药。
发生意外伤害或住院后应及时拨打保险公司的客户服务人员电话,了解需要准备的单证,以便保险公司快速理赔。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办理理赔时所须手续(住院医疗保险需在保险公司规定的认可的二级(含二级)以上医院住院就诊)。
保险公司在所有单证齐全的情况下,在7个工作日内会作出结案通知,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接到通知后,可凭本人身份证和户籍证明到保险公司领取赔款或到以提供的存折帐号中查询赔款是否到帐。
意外受伤有意外险就行了。学校一般都有学平险的,只是保额和保险责任不一样就是了,像平安的学平险对于意外险的话100-5000部分是80%赔付的,当然自费除外,如果还有住院还可以再报点。也不知道你同学情况,祝他早日康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