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被用工单位辞退有什么补偿

2024-11-16 05:0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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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劳务派遣员工与一般劳动者一样,如果劳动者没有过错被用人单位辞退,都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的。

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或者说辞退、开除)分以下三种情况,可以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的,可以在1年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俗称2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俗称N+1;

3、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回答2:

派遣员工如果被派遣单位非法辞退的话,派遣人员有权要求公司支付一定的赔偿,这点派遣员工与正式工都是一样的。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务派遣公司因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或者本规定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与派遣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法向派遣员工支付经济补偿。
一般派遣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额是按劳务派遣工的工作年限计算的。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回答3:

劳动者是与派遣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由派遣单位安排做 用工单位的事。
劳动者与用工单位 没有任何关系,仅仅是有偿用工。
用工单位也不存在解雇,仅仅是将劳动者退回派遣公司(没有解雇别人公司员工的说法吧)。劳动合同法 也没有给 对方公司员工 支付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的条文吧。

回答4:

劳务派遣员工与一般劳动者一样,如果劳动者没有过错被用人单位辞退,都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的。

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或者说辞退、开除)分以下三种情况,可以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的,可以在1年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俗称2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俗称N+1;

3、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39、40、46、47、87条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

回答5:

劳务派遣人员是由用人单位依据与用工单位之间的合同约定派遣到用工单位从事约定岗位工作的人员,其虽然受用工单位规章制度的约束,但与用工单位之间并没有直接的关系,所以,当派遣人员被用工单位辞退时,因为二者之间不是劳动关系,派遣人员是没有权利向用工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的。
同时,派遣人员也无权向用人单位即派遣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因为派遣人员被用人单位辞退,并不代表着派遣人员与用人单位即派遣单位之间劳动关系的解除,二者之间的劳动关系仍然存续,而经济补偿金是针对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的补偿。所以,派遣人员也不能向派遣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