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商标使用许可备案所需资料文件
1. 一件注册商标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则应提交一份《商标使用许可备案表》;
2.许可人和被许可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如处于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使用许可备案,需提交已签字、具备法律效应的代理委托书。
商标许可合同备案是指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自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将合同副本报送商标局备案。
办理商标许可合同备案,需要准备《许可使用合同》;许可双方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商标注册证书复印件;《商标许可使用合同申请书》。如委托代理公司申请,还需要提交《委托书》。
提交申请后,一个月左右,商标局会发出《商标许可合同备案受理通知书》;
三个月左右,商标许可合同备案完成,商标局发出《商标许可合同备案书》。
1、一件注册商标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应提交一份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书。
2、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如身份证等)。
3、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副本,或经过公证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复印件。
4、合同文字使用外文的应当同时附送相应的中文译本。
5、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应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办理商标使用许可备案需要以下材料:
《许可使用合同》
许可双方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商标注册证书复印件
《商标许可使用合同申请书》
1备案表
2双方营业执照
3代理委托书。
如果找代理机构办理,只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