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但必须符合条件。按照西安公共租赁住房政策,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审批程序为社区受理,街办、区住房保障中心进行审核并进行公示(简称两级审核、两次公示)。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负责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资格联审和备案工作。其中非西安市户籍的人员,应到现居住所在地社区提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申请。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条件为:年满18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且家庭收入和人均住房面积符合准入条件的人员或家庭。
其中:1、单身人均月收入低于3900元/人月;两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3575元/人月;三人家庭(包括三人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3250元/人月;
2、申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7平方米;
3、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有非营运车辆的,单价不高于15万元(以购买发票为准);
4、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如有公司或出资参股的,注册(参股)资金不得超过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