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最低工资。工伤停工留薪期结束,如果用人方无合适岗位,也是需要发放最低工资保障的。
还是申请劳动仲裁,《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老板的意思显然是能拖一天,就拖一天。。。当然也可能是真没钱。。。。所以你现在只能走司法程序,申请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