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假期多少天,小产假工资怎么计算

2025-03-25 14:5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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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1、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 动或者聘用合同。  

也就是说基本工资待遇不得降低,通常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2、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回答2:

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女职工除了应当缴纳社会抚养费外,还不能享受生育津贴(产假工资福利)、医疗服务等生育保险待遇,即产假期间停止其工资福利待遇,同时,不能报销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等费用。总之,妊娠、分娩、产褥期的一切费用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