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爷爷以前造的房子,实际使用人是我爷爷,当初宅基地写了他兄弟的名字,现在要拆迁了,现在他兄弟回来要

2024-11-21 02: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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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是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等土地权利的确权登记发证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依法批准使用不超过规定面积的宅基地。并不享有房产证的效力,所以在宅基地上登记的姓名并不直接意味着对土地上的房子享有所有权。
房产所有权是物权,如果宅基地上的房产并没有房产证,爷爷的兄弟并不是对房子享有物权,物权以占有为公示。
行动建议:
建议收集爷爷建造房屋的证据,包括实际使用的证据,若爷爷和兄弟对房屋的归属存在争议,可以向法院起诉对不动产物权请求确认归属,提供证据加以证明,如证据充分,应依法确定诉争不动产物权的权利人。

回答2:

1、宅基地登记是在建好房子之后的事情吧?若是,当初既然登记为其他人,无论是谁建造的应该都按登记人所有处理。
2、若不是,则可追回房屋建造成本。房屋价值=宅基地+建造成本
3、根据拆迁补偿原则,应该可以按比例分享部分补偿款
4、另,如表述真实的话,可追溯当初为何写了弟弟的名字?如有威逼胁迫、不正当利害关系的证据可直接修改真正产权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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