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子服饰�
头饰。瑶族女子头饰,千姿百态。其中有宝塔式、飞檐多、凤头式、平顶式、帆船式、圆筒式等等。宝塔式的头饰,高一尺许,用十几块不同颜色的毛巾折叠而成,并用丝线和五色珠子加以装饰。主要流行于广西贺县瑶族地区。飞檐式的头饰,是用三块月牙型 的银牌置于头巾上,围巾后方还悬挂着一块洁白的手帕。这是广西金秀瑶山拉珈瑶特有的风姿。凤头式的头饰,是以木制帽的框架分上下两个部分,下一部分是用圆木挖成瓜皮帽的形状,其上支着一根支杆,支杆上安一像凤头式的平板,平板上覆盖着一绣花帕,在绣花帕的后沿垂着若干股红、黑色的长条棉线垂至后腰,形似凤尾,古色古香。这种头饰流行于广西临桂县宛田瑶寨。�
二)男子服饰�
男子头饰。瑶族男子的头饰有如下三种:一有的分别包红、黑、白蓝头巾;二有的留长发,在头顶上束发髻,扎红头绳或盘长发。广东连南县八排瑶和广西南丹县白裤瑶男子至今仍盛行这一头饰;三有的男子不留长发,也不包头巾,与当地汉族无异。�
男子上身服饰。瑶族男子上身的服饰一般有三种:一种是穿无领衫,开右对襟,布纽扣或铜扣;另一种是穿唐装,立领,胸开对襟,布纽扣,设两个兜,捆腰带;再一种是穿夹衣,无领、无袖,开胸对襟,有扣,下摆的左右和后背开小衩,有兜,在云南河口县金门瑶和广东乳源的勉 瑶地区盛行。�
男子下身服饰。瑶族男子下身服饰一般也有三种:一种是穿长裤的,这种最为常见;另一种是穿短裤;再一种是穿马腿裤,即裤裆肥大,裤脚瘦小,仅置于漆下,均为白色。流行于广西南丹县白裤瑶地区。�
男子的腿饰、脚饰与女子大致相同。只不过是无花纹之类的装饰。�
(三)儿童服饰�
儿童服饰,是随着身体的成长而经常变换的。如头饰,7—8岁时不分男女童,一般都戴瓜皮帽。往往还绣着一些儿童喜爱的小猫、小狗等动物或适合儿童观赏的花纹图案,并垂吊着狮子头小铃铛、铜钱和一串串的彩色珠子以及其他吉祥物等。�
到了10岁左右,头饰则逐步朝着大人式样变化,服装的款式也与大人基本一致,但比较简单朴素,不绣花纹图案。这是因儿童身体的成长尚未定型,一年一变,服装也随之变化。故,儿童时代一般不制作华丽的衣服。但每逢过节,各家各户都把自己的小孩打扮得漂亮可爱。
瑶族服饰丰富多采,不同地区和支系也有所不同。男女服装主要用深青、蓝土布制作,男子喜着对襟无领的短衫,下着长裤或过膝短裤,一般束腰带,南丹县“白裤瑶”男子则喜欢着长及膝盖的绣边白裤;妇女一般着无领大襟上衣,以带束腰,下着长裤、短裙或百褶裙,也有的着后长前短的过膝长农,在显眼处绣以彩色花边,现年轻人平时多着汉装,只在庆典时换上民族装。妇女头饰式样繁多,风格别致,常戴耳环、手镯、银牌等银饰,乘上彩色丝带,大瑶山部分妇女头上戴的弧形大银钗,重量达1斤左右,从瑶族妇女的头饰就可区分少女、未婚妇女、已婚妇女及属于哪个瑶族支系。
饮食:瑶族饮食以大米、玉米、红薯、芋头为主,部分地区盛行“打油茶”,大瑶山瑶族喜欢腌制“鸟酢”、“兽肉酢”,并作为待客上品,有的则腌制熏猪肉、熏牛肉等风味独特的食品。
居住:瑶族住房为竹木材料,一般一栋三间,长方形,也有的建成干栏式楼房,多依山建造,聚族而居。
婚俗:瑶族未婚青年男女恋爱较为自由,利用节日庆典、集会和农闲走村窜寨,通过对歌或其他途径建立感情,互赠信物,自主婚姻;也有的须经父母同意,请媒说合,方可成婚。瑶族招婿现象较为普遍,一般不与族外通婚,随着经济发展,与外界交往逐渐密切,族外婚也开始增多。
丧葬:农村瑶族丧葬以土葬为主,有部分地区和支系实行火葬、崖葬、挂葬。
禁忌:妇女生产满月前不喜欢外人来访;婚嫁日期不能选在父母的忌日;男女对歌时不能坐在同一张凳子;在妇女面前不能说粗口;堂屋内不许吐痰;男人忌讳坐在碗橱前面。辈男女以兄弟姐妹相称,忌讳“姐夫”、“妹夫”等称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