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属无效,不过在实施条例中是有关于约定服务期的规定的。(即公司为员工进行相关培训后与员工约定服务期,如果员工在约定服务期离职需要支付违约金)
正是生效的文本中没有的条款在实践中是不能用的。
草案还未生效,没有法律效力
不能作为判案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