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可以因赠与或继承而转移到城市户口的人名下从而归其所有,因此,你爷爷的遗嘱是有效的。
2、但是,房屋及土地的权属是以登记为要件的,因此,既然现在该土地已登记到了你爸名下,那就可以说该土地使用权已属于你爸了。
3、从你三叔的角度讲,他现在可以以遗嘱为凭要求确认该三间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的归属;从你爸的角度分析,如想保住此三间房屋及土地,则只有不承认你爷爷的口头遗嘱。
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首先,先由当事人双方协调解决这个事情。根据继承法,你父亲与你三叔同样具有继承权。按你所说的,你三叔所应继承的土地在你父亲名下,那要看你父亲手中是否有《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而且名字是否是你父亲的,若不是你父亲的,而是你爷爷的名字,你三叔同样还享有继承的权利。正常途径,须到当地政府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手续,进一步才可以办理土地过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