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用名可不可以改为现用名

2024-12-05 08:42:10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可以将曾用名更改为现用名,但毕业证书上的不能修改。

需要去当地公安机关办理更改手续,拿着户口本和身份证,需要写改名申请交给公安机关即可。

变更姓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变更姓名申请材料:

1、本人或者父母申请;

2、户口本。

3、姓名变更更正的理由和相关证明。

扩展资料:

改名条件:

1、成年人或者是在父母的同意监督下

2、本人要表达改名的意愿

3、理由要充分

4、本人要承诺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责任均由自己承担

5、16周岁以后,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持有效证明材料报公安机关审批

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和正受刑事处罚和劳动教养者,不得变更姓名。公民依法变更姓名后,原姓名作为“曾用名”备查。

另外要提醒的是,个人改名一定要慎重,因为改名后会涉及到自己的银行卡、社保、医保以及产权证等等一系列问题,若处理不好,也会产生许多麻烦。

参考资料:

改名——百度百科

回答2:

可以更改,需要去当地公安机关办理更改手续,拿着户口本和身份证,需要写改名申请交给公安机关即可,改名申请书材料内容如下:

申请日期:××年×月×日
当事人原用姓名
申请人(签章)
申请人与当事人关系
本人当事人之父母联络电话
拟改用姓名
法令依据
姓名条例第×条第×项第×款×段更改原因

因有下列×条款,请准改名:

一、同时在一机关机构,团体或学校服务或肄业,姓名完全相同者。
二、与三亲等以内直系尊亲属名字完全相同者。
三、同时在一直辖市,县(市)居住六个月以上,姓名完全相同者。
四、铨叙时发现姓名完全相同,经铨叙机关通知者。
五、与经通缉有案之人犯姓名完全相同者。
六、命名文字文义粗俗不雅或有特殊原因者。
七、因长期错误使用,原有名字反而遗忘者。
八、因出国等原因需要更改者。

附缴证件

一、户籍部
二、同意书
三、证明文件

申请人国内户籍地址
审查意见

附注:

一、原用姓名及拟改用姓名请用正楷书写清楚正确。
二、依姓名条例第七条第一项第六款命名文字字义粗俗不雅或有特殊原因申请改名以二次为限。
三、未成年子女申请改名父母不能同时申办者,请增附父或母同意书。

注意事项
一、标题(居中):申请
二、对方称谓,并要写清原因,目的,以及希望怎样
三、落款:包括申请人姓名及时间
用词尽量要正式,不要太口语化。这样就可以了。

回答3:

名字可以去户口所在地去改的 如果你的毕业证 已经发下来的话 就要去学校改 但是要去派出所打证明 应该是可以的

回答4:

你好:
1 你可以该现在所用的名字。
2 大专毕业证上的名字,就不能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