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属于。
根据《广东省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规定》,规定如下:
1、第四条
专职消防队的主要职责是:
①政府专职消防队负责本级人民政府辖区消防宣传培训、防火巡查和灭火救援,企业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负责本单位消防宣传培训、防火巡查和灭火救援;
②参加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建筑物倒塌事故、交通事故等抢险救援工作,积极抢救被困人员,排除险情;
③接受辖区公安消防机构的调度指挥,参与其他地区、单位的灭火救援。
2、第十一条
①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由本级人民政府招聘,企业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员由企业事业单位招聘,并报当地县级消防机构备案;
②专职消防队员实行劳动合同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扩展资料
政府专职消防队的具体明细
1、政府专职消防队具有社会公益的性质,是全国消防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作为消防警力扩展的重要形式之一,在消防部队战斗力构成中也是不容忽视的。
2、当务之急是要充分认识消防专职队的特殊性,抓住队伍建设的关键环节,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积极推进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又好又快的健康发展。
3、充分发挥政府专职消防队在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弥补现役警力不足,促进消防部队建设和消防事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坚强的消防安全屏障。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专职消防队
政府专职消防队大部分不属于事业编制,属于合同工;但也有个别地方属于事业编制。考进去的就属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府专职消防队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事业编制一种是合同制用工。
政府专职消防员是指由政府承担财政拨款,消防部门从社会上招聘录用的专门从事火灾救援、消防监督检查、行政等辅助性工作的合同制人员,分专职队员和文员两种,队员的话需要和负责救火的现役官兵一样训练,如铺水带、高空攀爬、体能等等,以为要承担救火业务,所以不能经常回家;
文员相对轻松,负责行政事务的辅助工作,基本上都是正常上下班。原则上都有假期且保证,具体看实际情况。
扩展资料
事业编制是指为国家创造或改善生产条件、增进社会福利,满足人民文化、教育、卫生等需要,其经费一般由国家事业费开支的单位所使用的人员编制。
事业编制实施单位
科研单位、教育单位、文化单位,新闻、广播、出版单位,卫生单位,体育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农业、林业、水利和气象单位,社会福利单位,环境保护单位、交通、城市公用等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的单位,其工作人员的工资和活动经费的开支渠道除一般由国家事业费开支的外,还有部分事业单位的经费,采取自收自支,差额补贴等办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事业编制 百度百科:专职消防队
1、政府专职消防队大部分不属于事业编制,属于合同工;但也有个别地方属于事业编制。
2、政府专职消防员是指由政府承担财政拨款,消防部门从社会上招聘录用的专门从事火灾救援、消防监督检查、行政等辅助性工作的合同制人员,分专职队员和文员两种,队员的话需要和负责救火的现役官兵一样训练,如铺水带、高空攀爬、体能等等,以为要承担救火业务,所以不能经常回家;文员相对轻松,负责行政事务的辅助工作,基本上都是正常上下班。原则上都有假期且保证,具体看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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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消防队职责
(一)承担责任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普及消防知识;
(二)定期进行防火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和个人落实防火责任制,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三)建立防火检查档案,按照国家规定设置防火标志;
(四)掌握责任区域的道路、消防水源、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重点部位等情况,建立相应的消防业务资料档案;
(五)制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重点部位的事故处置和灭火作战预案,定期组织演练;
(六)指导培训义务消防队;
(七)扑救火灾,保护火灾现场,协助有关部门调查火灾原因、处理火灾事故;
(八)定期向公安消防机构报告消防工作情况;
(九)按规定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消防队
考进去的就属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府专职消防队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事业编制一种是合同制用工。
消防队分为武警消防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和企业单位的义务消防队。武警消防队属于武警官兵;政府专职的属于合同制工人,享受企事业单位待遇;义务消防队是临时组建灭火的,没有待遇。
武警消防支队:
系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序列的一个警种,是公安机关的重要职能部门,也是国家武装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消防支队一般建制在地市级,隶属于省武警总队和公安处。
《消防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消防部队按照国家规定承担重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是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武警消防部队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条令条例和供给标准,享受解放军的同等待遇。
消防部队人员配额为国家兵役编制,人员工资服装生活费由国防经费支出,所需消防车辆及装备器材等消防业务经费由所在地方财政开支。
政府专职消防队:
专职消防队是指在城市新区、经济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及经济较为发达的中心乡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按照质量建队的要求,建立的承担区域性火灾扑救任务的市办、县办专职的消防队。
主要职能:
1、政府专职消防队负责本级人民政府辖区消防宣传培训、防火巡查和灭火救援;企业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负责本单位消防宣传培训、防火巡查和灭火救援。
2、参加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建筑物倒塌事故、交通事故等抢险救援工作,积极抢救被困人员,排除险情。
3、接受辖区公安消防机构的调度指挥,参与其他地区、单位的灭火救援。
政府专职消防员纳入事业编。
有相关的新闻为证。
南都讯 记者吕婧 通讯员冯玉芳 从2016年到2018年,中山市将新建政府专职消防队(站)13个,消防执勤分队11个。南都记者昨日获悉,中山市政府近日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明确要将政府专职消防队管理人员纳入镇区事业编制,其他政府专职消防员以后逐年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目前,中山市现有消防队29支,其中政府专职消防队19支,占全市消防队数的三分之二,共有政府专职消防队员488人。根据《全市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三年计划表》,到2018年底,全市将新建13个政府专职消防队(站),11个消防执勤分队。
据悉,目前中山市现有政府专职消防队已全部完成事业单位法人登记。《通知》明确,今后各镇区新建政府专职消防队也要全面落实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