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生效的民事判决书是否可以作为证据使用?有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2024-11-15 16:4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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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可以作出证据使用。在一个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如果本案的事实已被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可以直接作为证据使用而无需举证证明了,但是,对方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生效判决的除外,这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有相关规定。
  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九条:
  下列事实,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
  (一)众所周知的事实;
  (二)自然规律及定理;
  (三)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已知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能推定出的另一事实;
  (四)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
  (五)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
  (六)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
  前款(一)、(三)、(四)、(五)、(六)项,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回答2: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该解释是对《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其中第九条规定:
  下列事实?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
  (一)众所周知的事实;
  (二)自然规律及定理;
  (三)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已知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能推定出的另一事实;
  (四)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
  (五)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
  (六)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
  前款(一)、(三)、(四)、(五)、(六)项,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2、从该规定看,判决书认定的的事实不需要再举证证明,未经确认的不能做证据使用,即使已经确认的事实,如果有足以推翻判决书所认定的证据事实,该判决书确认的事实将被推翻。

回答3:

可以,民事诉讼证据规则。

回答4:

可以呀,而且是非常的可以!!
这个民事诉讼证据规则里就有明确的规定了!!
而且已生效的民事判决书,可以说是个非常有力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