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打成轻伤,应该怎么办?

2024-11-17 14:4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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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用,符合条件的话,法院会裁定先予执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如下:

1、第一百零六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二)追索劳动报酬的;

(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2、第一百零七条 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

(二)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

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申请人败诉的,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遭受的财产损失。

扩展资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被他人打成轻伤,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用,具体规定如下:

1、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2、第十九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

3、第二十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难以确定,侵权人因此获得利益的,按照其获得的利益赔偿;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回答2:

如果法医鉴定报告书为轻伤,那现在案件4个月了被告人早就应该被执行刑事拘留送看守所了,这一点毫无疑问,一般都是骨折后警方先要求原告看病,然后等病情稳定后或治疗完毕后才会做法医鉴定报告书的,然后会要求被告人支付原告人医药费什么的,如果是住院就要赔偿: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护理费、精神损失费。
你现在应该去找这个专案治安民警,你和他说我没钱看病了,钱不要自己付了就是你有钱也别自己付了,有钱也说没钱,如果民警还不履行职责你可以去所在辖区的公安分局信访办上访,也可以记下警号到公安分局或市局的督察大队或纪检科投诉警察。轻伤被告人要承担刑事责任同时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轻伤可以判刑1-3年的,如果原告(你朋友)同意和解那你可以一次性多要几万看看,如果是最终和解不成那对方就要被公诉至人民法院判刑劳教送监狱了,被告应该是找了关系了,案子一直被压着,我觉得和解还是能接受的,因为可以一次性赔偿你不少钱,如果是判他那你就拿不到太多的钱,也就除了赔医药费然后在稍微多赔你点。。。
还有不懂的去我的回答记录里查看打架斗殴的采纳答案,会对你有帮助。。。

回答3:

既然你说是打成“轻伤”,应该是已经报警做过法医鉴定了,那么案情公安应该已经进行过调查了,调查笔录是可以成为证据的。
轻伤是既可公诉又可自诉的,如果公安不公诉,你们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同时要求进行赔偿。

回答4:

根据《刑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构成轻伤即可追究打人者刑事责任,同时可要求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具体赔偿范围和标准可参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具体可委托律师介入帮助代理维权。
纵横法律网 谷友军律师

回答5:

造成对方轻伤,受害人可要求追究侵害人承担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并附带民事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