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一年期满的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本科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以及三级教练员,具备下列条件,确定或晋升为二级教练员:
(一)掌握体育基础理论和本项专业理论;
(二)具有担任国内一般水平运动员的教学训练能力;
(三)初步掌握一门外语。
确定和晋升体育教练员的技术职称,必须经过考核。在平时考绩的基础上,每一至三年考核一次。教学训练成绩突出,对国家作出重大贡献的,可随时考核, 破格晋升。对不具备规定学历的,除评议其业务成绩外,还应对本专业必需的体育基础理论、专业理论和外语程度进行测验。
确定或晋升体育教练员的技术职称,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相应的技术职称评审组织考核评定。各级技术职称评审组织的组成,由同级主管机关批准。
确定或晋升体育教练员技术职称,须由本人申请或组织推荐,填写专业干部业务技术职称呈报表,提交学术论著或训练工作报告,经过相应的评审组织评定后,由主管机关授予技术职称。
国家级教练员、高级教练员,由国家体委授予;一级教练员、二级教练员、三级教练员由省、市、自治区体委授予。一级教练员以上报有关省、市、自治区人事局备案;国家级教练员、高级教练员报国家人事局备案。对取得一级教练员以上技术职称的教练员,颁发证书。
每年都有教练员资格考试,可以查当地的教育网,确定后报名,考试即可。
要考核,还得专业测试,有点困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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