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的东西只要不是枪支、军用或警用械具类,管制刀具,放射性物品和其他危害飞行安全的物品就可以携带。
禁止乘机旅客随身携带或者托运的物品包括:
一、枪支、军用或警用械具类(含主要零部件),包括:
1、军用枪、公务用枪:手枪、步枪、冲锋枪、机枪、防暴枪等。
2、民用枪:气枪、猎枪、运动枪、麻醉注射枪、发令枪等。
3、其他枪支:样品枪、道具枪等。
4、军械、警械:警棍、军用或警用匕首、刺刀等。
5、国家禁止的枪支、械具:钢珠枪、催泪枪、电击枪、电击器、防卫器等。
6、上述物品的仿制品。
二、管制刀具:指1983年经国务院批准由公安部颁布实施的《对部分刀具实行管制的暂行规定》中所列出的刀具,包括匕首、三棱刀(包括机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刀具和形似匕首但长度超过匕首的单刃刀、双刃刀以及其它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等。
少数民族由于生活习惯需要佩带、使用的藏刀、腰刀、靴刀等属于管制刀具,只准在民族自治地方销售、使用。
三、放射性物品:放射性同位素等放射性物品。
四、其他危害飞行安全的物品,如可能干扰飞机上各种仪表正常工作的强磁化物、有强烈刺激性气味的物品等。
扩展资料
《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中规定:
第四十一条 承运人为了运输安全,可以会同旅客对其行李进行检查;必要时,可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检查。如果旅客拒绝接受检查,承运人对该行李有权拒绝运输。
第四十六条 旅客的托运行李、自理行李和随身携带物品中,凡夹带国家规定的禁运物品、限制携带物品或危险物品等,其整件行李称为违章行李。对违章行李的处理规定如下:
(一)在始发地发现违章行李,应拒绝收运;如已承运,应取消运输,或将违章夹带物品取出后运输,已收逾重行李费不退。
(二)在经停地发现违章行李,应立即停运,已收逾重行李费不退。
(三)对违章行李中夹带的国家规定的禁运物品、限制携带物品或危险物品,交有关部门处理。
参考资料来源:中央政府网-中国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
一般情况是不可以的,安检时会有金属探测仪检查随身物品。
安检员认为涉嫌违禁的物品,旅客只能选择丢弃或托运。
可以带,但是只能带5公斤以内,大件的铁制品必须托运
哪得看是什么东西了,尖锐的金属刀具,危险含铁物具都不允许带的,一般的小物件饰品可以带;
1.未经安全检查的行李和物品,承运人不得运输。
2.国家规定的禁运物品、限制运输物品、危险物品,以及具有异味或容易污损飞机的其他物品,不能作为行李或加入行李内托运。
3.旅客携带的管制刀具以外的利器或钝器,应随托运行李托运,不能随身携带。
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