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规定,毒品犯罪包括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等。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绝大部分毒品来自于境外毒源地,我国所出现的毒品,尤其是精制海洛因,绝大部分是境外跨国入境,并多来自于境外的毒源地。据调查,1998年侦破海洛因的特人贩毒案119起,这119起特大案件就缴获海洛因4765.555公斤。其中1197起大案中缴获的4392.84公斤海洛因来自云南临沧、德宏境外。
扩展资料:
吸毒的危害
根据各地公安机关有关毒品犯罪的材料反映,由毒品诱发的犯罪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吸毒诱发盗窃、抢劫、诈骗、贪污等侵财型犯罪,这是由于吸毒者在经济上日益拮据甚至破产造成的。
吸食毒品耗费巨额钱财,在吸食初期吸毒者和可以用本人的收入和家庭的积蓄充作毒资:当家财耗费殆尽后,他们便四处借贷:当无法从家人和亲友处索取、借贷或骗取后,则不得不把手伸向社会,进行盗窃、抢劫、诈骗等勾当,这是许多吸毒者走过的不归之路。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毒品犯罪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贩卖毒品罪
毒品犯罪包括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走私制毒物品罪、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强迫他人吸毒罪、容留他人吸毒罪、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
根据我国刑法,毒品犯罪包括以下行为: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非法持有毒品;
2、包庇毒品犯罪分子;
3、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走私制毒物品;
非法买卖制毒物品;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种植种子、幼苗;
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强迫他人吸毒;容留他人吸毒;
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
毒 品犯罪是指违反国家和国际有关禁毒法律、法规,破坏毒 品管制活动,应该受到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刑法》具体规定了12种的毒品相关罪名,依据实践情况认定。
《刑法》规定的毒品犯罪的罪名有: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 品罪(第347条);
(2)非法持有毒 品罪(第348条);
(3)包庇毒 品犯罪分子罪(第349条);
(4)窝藏、转移、隐瞒毒 品、毒赃罪(第349条);
(5)走私制毒物品罪(第350条);
(6)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第350条);
(7)非法种植毒 品原植物罪(第351条);
(8)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 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第352条);
(9)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第353条);
(10)强迫他人吸毒罪(第353条);
(11)容留他人吸毒罪(第354条);
(12)非法提供麻 醉药品、精神药品罪(第355条)。
我国刑法规定的毒品犯罪罪名: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2、非法持有毒品罪。3、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4、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5、走私制毒物品罪。6、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7、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8、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9、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10、强迫他人吸毒罪。11、容留他人吸毒罪。12、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