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到别人诬陷应该走什么法律程序?

2024-11-22 13: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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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对于别人的诬陷行为,如有明确的证据可以去公安机关报警要求追究其治安责任,若情节严重的可以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桐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启轮岁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不是有意诬陷,而是悄睁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适用前两款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