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在于卖房如果在外有债务不能还清,债主通过法院打官司的话,很有可能拿他的房子做抵债物。而你们之间的合同是私下的并不是房地局的电子合同,所以是不受保护的。这是我知道的其中一种情况,这种情况出现了只能自认倒霉,因为从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上来讲这套房子并不属于你,哪怕你付了全款。
假定该房产的房主或者其配偶反悔,并到房管局去对该房产证挂失,你的损失可就大了。你和房主之间签订的协议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你们之间前的私下买卖合同本身就是违法的。只有尽快去过户,才是正解。
风险在于卖房如果在外有债务不能还清,债主通过法院打官司的话,很有可能拿他的房子做抵债物。而你们之间的合同是私下的并不是房地局的电子合同,所以是不受保护的。这是我知道的其中一种情况,这种情况出现了只能自认倒霉,因为从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上来讲这套房子并不属于你,哪怕你付了全款。
假定该房产的房主或者其配偶反悔,并到房管局去对该房产证挂失,你的损失可就大了。你和房主之间签订的协议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你们之间前的私下买卖合同本身就是违法的。只有尽快去过户,才是正解。
风险就是你就算拿了他的房产证你也不是房主
只有过户才安全点
从法律上来讲,你没办法对抗善意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