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时应注意哪些问题?应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24-11-16 03:39:41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劳动者提出离职一般分三种情况:

  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随时办理解除劳动关系的手续;

  2、用人单位存在违反《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你提出离职后可以立即走人,并且可以要求支付给你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不办理离职手续,不为你出具离职证明或者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3、用人单位没有违法的情况,但是你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申请,到30天后用人单位不为你办理离职手续,不为你出具离职证明,你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试用期提前3天即可。

  法律依据: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案件可以HI我

回答2:

社保公积金的转出,户口档案托管。如果是被离职,公司应给予赔偿,否则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回答3:

离职前,把钱拿到手,让老板喝一杯毒药

回答4:

  离职时应注意的问题:
  一、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中规定: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约定中,严格限定了违约金的约定条件,规定单位只有在“培训服务期”和“竞业避止”这两种情形下,才能设定违约金。
  也就是说,除非劳动者在约定的培训服务期满前离职,或违反了保密协议、竞业限制的约定,否则劳动者无需向单位支付任何违约金。也就是说:如离职不存在《劳动合同法》规定的需承担违约责任的那两种情况,是无需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的 。
  二、培训费
  企业如果为劳动者提供了培训,可以与劳动者签订相关协议,如服务期未满即离职,需赔偿一定数量的培训费。企业提供的培训形式可以是脱产的,半脱产的,也可以是不脱产的。不管是否脱产,只要用人单位在国家规定提取的职工培训费用以外,专门花费较高数额的钱送劳动者去进行定向专业培训的,就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期限长短可自行约定,未满服务期即离职的劳动者是要按约定全额或部分赔偿培训费用。
  一般来说,企业会约定5年服务期,劳动者工作每满1年即减少20%的培训费赔偿。
  三、证件
  身份证、档案、社会保险、公积金等抵押物,任何单位都没有权力在员工离职的时候,扣留员工身份证、档案、社会保险、公积金等个人资料。员工辞职后,单位必须为员工办理档案、社会保险、公积金等的转移手续,由于各地的政府办理流程不一,办理方法就不详细介绍。
  如果单位不为员工办理相关手续,想卡住员工的这些个人资料为难辞职者,或吓唬留在单位的员工,那么,离职员工完全可以去当地的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申请起来非常方便。
  死吧、工资与奖金
  有的单位还会把离职员工最后一个月的工资扣住不发,这也不用担心,在申请仲裁的时候,通常只需要提供基本工资数额,具体工资数是由单位证明的。当然仲裁的时候,需要有有利于自己的证据,如有单位接收书面辞职的收据,有单位授权人签字或单位盖章的工作交接清单等。
  奖金就不同了,奖金不属于劳动法保护的范围,企业通常有更多的权力自主决定奖金的发放,如果企业不给离职员工发奖金,劳动仲裁机构是不会受理的。
  五、劳动者提出离职一般分三种情况:
  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随时办理解除劳动关系的手续;
  2、用人单位存在违反《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提出离职后可以立即走人,并且可以要求支付给你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不办理离职手续,不为你出具离职证明或者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3、用人单位没有违法的情况,但是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申请,到30天后用人单位不办理离职手续,不为出具离职证明,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试用期提前3天即可。
  法律依据: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