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行医造成身体轻微伤,属于刑事自诉案件吗?

2024-12-02 08: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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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9月1日实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六十一条 非法行医,造隐猛成患者人身锋携耐损害,不属于医疗事故,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关赔偿,由受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银春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