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屋需要去派出所备案吗

2024-11-18 18:4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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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租房登记备案从租赁合同生效角度不需要,但是按照治安管理法的规定,应当备案。

备案登记只是起到管理的作用,对流动人口进行,防止一些作案人员在市区内不易被发现的情况。但出租方会后面会定期缴纳税款。双方签订的房租租赁合同只要符合合同法公平、诚实信用原则,是有效的,受国家法律保护。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

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的,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回答2:

出租房屋需要去房屋租赁办公室备案登记。

根据房地产法和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的有关规定,房屋出租后需要带着房权证、租赁合同、身份证明等到当地房屋租赁办公室办理租赁备案登记,领取租赁证书;之后该租赁行为受法律保护;

有的地方房屋租赁办公室设在房管部门、就需要到房管部门办理租赁备案登记;有的地方房屋租赁办公室设在当地派出所,则需要到派出所办理租赁备案登记。

拓展资料: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

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的,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参考链接:百度百科_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回答3:

需要,出租人未向公安机关办理登记手续或者未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出租房屋的,责令限期补办手续并没收非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月租金五倍以下的罚款

回答4:

一般情况是要求备案的,去居委会备案也是可以的

回答5:

不需要,但是要他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保留入住时间私,和押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