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处轻伤二级,私了的话精神损失费我应主张多少?

2024-11-21 02:3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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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轻伤二级以上的案件,属于刑事公诉案件,检察机关代表国家提起公诉,国家公权不容协商。因此,就刑事责任的追究而言,没有私了的可能。就民事赔偿部分,加害方积极赔偿的,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如果能达成和解协议的,从轻处罚的幅度更大。基于此,双方就赔偿进行友好协商的基础是存在的。至于精神损害赔偿,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主要应当根据伤情,以及对方的经济能力而定。


  一、刑事公诉案件:国家公权,没有协商的可能性。

  是指由各级检察机关依照法律相关规定,代表国家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提起诉讼的案件。刑事诉讼中的公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审查的案件,以及对于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已涉嫌构成犯罪,依法应当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从而提请人民法院进行审判的诉讼活动。这是法律赋予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行使的一项诉讼权利,通常称为"公权"。

  二、如果认罪悔罪,积极赔偿的,可以从轻处罚。

  最高法《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三、常见量刑情节的适用

  7.对于当庭自愿认罪的,根据犯罪的性质、罪行的轻重、认罪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依法认定自首、坦白的除外。

  8.对于退赃、退赔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退赃、退赔行为对损害结果所能弥补的程度,退赃、退赔的数额及主动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其中抢劫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的应从严掌握。

  9.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积极赔偿但没有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尽管没有赔偿,但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其中抢劫、强奸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的应从严掌握。

  10.对于当事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达成刑事和解协议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礼道歉以及真诚悔罪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下;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

回答2:

一般构成伤残等级才会有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一般轻伤不会构成伤残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