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规定新员工扣出20%计件工资作为试用期考核奖满3千止。不足3千离职不予发放该奖。请问这合法吗

2024-12-03 12:57:05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工资奖金属于公司内部制度,法律一般不调整

回答2:

很简单,给他扣,保留好证据,如果试用期结束或者提前需要走的,单位不发就以未足额支付工资为由去劳动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补偿金,前提是要收集好证据。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