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如果你确信公安局确实是一直在拖延,而且是对你所提供的线索不理睬,那么根据《行政诉讼法》第54条“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你可以去法院等司法行政部门起诉,让它在最短时间内履行它的职责!
哪有违法都有人管啊,当然能起诉公安局,属于行政诉讼了
用楼上的一句.
到上级主管部门投诉,上级会责令他们给你一个交代,这算是行政复议吧!
60天后你对他们给你的答案不满意就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了.
哪有违法都有人管啊,当然能起诉公安局,属于行政诉讼了
行政诉讼法》第54条“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草,公安局可能并不像电视上那样呦!
依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该法同时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