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对
第二十三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
委员长,
副委员长若干人,
秘书长,
委员若干人。
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从代表中选出。
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如果担任上述职务,必须向常务委员会辞去常务委员会的职务。
对,可以不从人大代表选,可以选其它的人选
错误。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从代表中选出。
错误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从代表中选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