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提高党领导发展能力和水平

2024-12-05 08: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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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全面小康关键在党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人民的主心骨,是中华民族的中流砥柱,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关键所在。回顾党90多年的奋斗历程,无论是革命时期、建设时期,还是改革时期,我们党都十分重视提高领导能力,团结带领人民克服一切艰难险阻,不断取得一个又一个新的胜利,不断开创事业发展新局面。
  党领导发展能力和水平,是党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重要体现,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核心。我们党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的执政党,要带领13亿多人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驾驭好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有效应对“四大考验”和“四种危险”,情况异常复杂,任务极其繁重。新形势新任务是对党领导发展能力和水平的一场“大考”,能不能通过这场考试、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关系到中华民族的复兴伟业,也关系到党执政地位的不断巩固。
  看世情,国际形势继续发生深刻复杂变化,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文化多样化、社会信息化持续推进,国际格局和国际秩序加速调整演变。特别是国际金融危机余波未散,地缘政治关系复杂变化,传统安全威胁和非传统安全威胁交织,外部环境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如何应对来自外部的风险挑战,抓住发展主动权,对党提高领导发展能力和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
  看国情,经济社会发展正处在爬坡过坎的关口,出现的问题越来越复杂,呈现的矛盾越来越尖锐,体制机制的深层次矛盾相互纠葛,新老问题错综复杂、交织叠加,提高改革共识度、把握发展平衡点、寻找最大公约数的难度在增加。尤其是在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背景下,经济运行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明显增加。如何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对党提高领导发展能力和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
  看党情,面对严峻复杂的国内外形势,我们党领导发展能力和水平与肩负的执政任务总体上是适应的,但体制机制不健全、方式方法滞后、能力不足等问题越来越凸显。一些党员领导干部由于缺乏对经济发展新常态的认识,专业知识储备不足,还是习惯于老思路、老套路,出现了“本领恐慌”和不敢作为的现象;一些党员领导干部缺乏事业心责任心,“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推诿扯皮,敷衍塞责;还有些党员领导干部作风问题仍然屡禁不止,“四风”问题不同程度地存在,消极腐败现象时有发生。如何不断提升自己,增强党的凝聚力、创造力、战斗力,对党提高领导发展能力和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
  面对世情、国情、党情的新变化新要求,只有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不断提高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科学化、法治化、专业化水平,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才能为完成新的历史任务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才能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伟大胜利。
  二、发挥好党的领导核心作用
  如果把我们国家比作“中华号”巨轮,党就是总舵手。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伟大航程中,要确保这艘巨轮劈波斩浪、行稳致远,就必须发挥好党的领导核心作用,为航船定好向、掌好舵。
  当前,我们党领导人民正在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广度和深度前所未有,各种利益关系的复杂程度前所未有。没有党坚强有力的领导,没有党站在全局的高度制定发展战略、统筹各方面工作、协调各方面利益,完成这样艰巨繁重的任务是根本做不到的。世界上许多国家包括一些发达国家之所以停滞不前,很大原因就在于执政党软弱无力、领导无方。
  正是基于此,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强调指出,必须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完善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体制机制,更好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确保我国发展航船始终沿着正确航道破浪前行。
  制度化建设是根本。我们党是执政党,抓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是治国理政第一位的任务。强化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就是要完善相关体制机制,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党委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责权限,理顺党政关系以及党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关系,使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更加坚强有力。应进一步完善党委研究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定期分析经济形势、研究重大方针政策的工作机制,推动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各级党委必须切实履行领导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职能,议大事、抓大事,强化重大事项的决策权、监督权,把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决策科学化是重点。决策是体现党的领导一种很重要的形式,强化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领导,重点是提高决策科学化水平。必须做到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密切关注国内外经济形势新变化,准确预判经济运行的状态和走向,及时了解存在问题和潜在风险,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重大问题的决策,必须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反复评估论证,确保不发生重大的、方向性的错误。另外,还要善于借用“外脑”,注重发挥智库和研究机构的作用,善用信息手段增强决策的精准性。
  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作用是基础。我们党有430多万个基层党组织、8700多万名党员,这是团结带领群众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强大的组织资源和优势,也是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的坚实力量支撑。要使“十三五”规划建议的各项举措落地生根,顺利实现各项目标任务,必须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固本之举。着力加强党的各级组织建设,强化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更好带领群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和奖惩机制,推进干部能上能下,激发全党坚定信心、鼓足干劲、增强创造活力。
  “打铁还需自身硬。”己身不正,焉能正人。强化党的领导核心作用,离不开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反腐倡廉建设永远在路上,反腐不能停步、不能放松。必须在取得已有成果的基础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三严三实”要求,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巩固反腐败成果,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三、提高领导干部专业化水平
  俗话说:“绣花要得手绵巧。”绣花要绣得漂亮,手必须灵活灵巧。同理,全面小康的宏伟蓝图能不能变为现实,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取决于领导干部的能力和素养。
  现在,我国发展领域不断拓宽、分工日趋复杂、形态更加高级、国际国内联动更加紧密,对做好经济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无论是分析形势还是作出决策,无论是破解发展难题还是解决涉及群众利益的问题,都需要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需要妥善处理各方面利益关系,迫切需要更多政策水平高、专业能力强、实践经验多、善于做经济工作的领导人才。从实际情况看,目前在一些领导干部中,既有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也有面对经济发展新常态无所适从、不会为不善为的问题,存在素养和能力不适应的问题。那种习惯拍脑袋决策、仅靠行政命令推动工作的做法,已经很难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
  为此,“十三五”规划建议明确提出,优化领导班子知识结构和专业结构,注重培养选拔政治强、懂专业、善治理、敢担当、作风正的领导干部,提高专业化水平。领导干部的专业化水平,是党领导发展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支撑。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有本领恐慌的意识,加强专业学习,加强调研思考,加强实践历练,努力具备较强的专业思维、专业素养、专业方法,成为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行家里手。
  培养专业思维。思路决定出路,思维水平决定工作水平。能不能正确判断形势,能不能有效化解矛盾,能不能顺利推进工作,关键是看有没有专业思维。具体来说,各级领导干部就是要提高战略思维能力、历史思维能力、辩证思维能力、创新思维能力、底线思维能力,通过“苦练内功”,学习运用这些思维方式观察事物、分析问题,不断增强工作的科学性、预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提高专业素养。当今是知识大爆炸的时代,知识和技术是制胜秘诀。没有金刚钻,揽不了瓷器活;没有“几把刷子”,很难胜任新形势下的领导工作。各级领导干部必须以时不我待的精神,抓紧学习掌握各方面知识,着力打造能力和素质的“升级版”。一方面要做到“博”,广泛学习掌握经济、政治、历史、文化、社会、科技、军事、外交等各方面的知识,拓展横向知识面;另一方面要做到“精”,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有针对性地深钻细研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各种知识,真正成为内行领导。
  掌握专业方法。方法是过河的“船”和“桥”,方法对头事半功倍,方法不对事倍功半。现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胜阶段,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如果没有好的思路和办法,就难以胜任现在的工作。马克思主义哲学,是我们做好一切工作的法宝,也是领导干部必须普遍掌握的看家本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是我们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必修课。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原原本本地研读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研读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理论著作,努力学习贯穿其中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掌握社会基本矛盾、社会普遍联系等分析法,更好把握和运用市场经济规律、社会发展规律、自然规律,更加能动地推动工作。
  四、运用法治推动发展
  提升经济社会发展质量和水平,要把各方面工作纳入法治化、规范化的轨道。我们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领导核心,各级党员干部必须自觉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更好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促进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按照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对加强经济社会发展的法治保障作出新的部署,提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所必须遵循的原则,强调要坚持依法执政,全面提高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根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的能力和水平。
  加强立法领导。我国宪法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就是要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各项重大任务,加快重点领域立法,坚持立改废释并举,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立法体制和程序,努力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愿、得到人民拥护,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
  促进严格执法。“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通过党的各方面领导,监督和促进政府执法部门严格执法。2015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通过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设定权力、行使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依法调控和治理经济,推行综合执法,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决定,实现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
  支持公正司法。司法公正是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党支持公正司法,就是要有领导有步骤地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尊重司法规律,促进司法公正,加强对公民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等权利的司法保障,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同时,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不得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不得让司法机关做出违反法定职责、有碍司法公正的事情。
  带头守法用法。“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各级党政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守法,必须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法治观念,坚持依法决策,办事情、作决策都要考虑法律依据是什么、法律程序是什么。同时,还要积极推进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健全各方面法律法规,提高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切实养成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行为习惯。
  五、提高社会治理能力
  2015年上半年,北京、上海等地先后制定并印发了社会体制改革系列文件,围绕社会服务体制改革、社会组织体制改革、街道体制改革、社区治理体制创新和社会领域党建创新等问题进行了部署,采取了一整套措施,初步探索出大城市创新社会治理的新路子。京沪两地创新社会治理的有益实践为我们提供了重要示范。
  社会治理是社会建设的重大任务,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本要求,也是提高党领导发展能力和水平的重要内容。这些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环境、条件和方式的不断变化,党和政府致力于创新社会治理,形成了完整思路,取得了重要进展,收到了很好效果。但是也要看到,当前我国进入改革攻坚期和矛盾凸显期,社会稳定进入风险期,社会治理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任务还很重。因此,要按照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的要求,着眼于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增强社会发展活力,提高党的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
  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改进社会治理,制度安排是关键。要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同时,还要健全利益表达、利益协调、利益保护机制,加强社会治理基础制度建设,建立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和相关实名登记制度,完善社会信用体系,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改进社会治理方式。社会在不断发展,改进社会治理方式势在必行。改进社会治理,总的思路就是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就是党委政府、社会组织和公民等多方参与治理;依法治理,就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进行治理;综合治理,就是采用道德、规范、经济等多种手段来治理;源头治理,就是把治理环节向前端、向基层延伸。
  推进平安中国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需要和谐安定的社会环境。保证国家长治久安、社会安定有序,需要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制机制,以信息化为支撑加快建设社会治安立体防控体系,严密防范、依法惩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秩序。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渗透颠覆破坏活动、暴力恐怖活动、民族分裂活动、极端宗教活动,为人民安居乐业构筑全方位、立体化的安全屏障。
  历史的发展,总有一些关键的时间节点。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大幕已经拉开,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冲刺的艰巨任务落在我们这一代人肩上。我们党将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坚定信心、锐意进取、奋发有为,跑好属于我们自己的这一棒,开创国家发展、民族复兴、人民幸福的新图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