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没有直接的证据能起诉离婚成功吗?

2024-11-19 01:1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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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破裂。如果没有直接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那么有足够的间接证据也是可以的。不过需达到证明感情破裂的程度。还有,离婚诉讼的话法院需要经过调解的,这是必经程序,你可以在调解阶段积极同对方达成离婚的协议,也可以通过法官剧中协调一下。
如果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而你又无法证明夫妻感情破裂,那么法院就会判决不准离婚。不准离婚的判决生效后满六个月,你还可以再次向法院起诉离婚,这一次起诉的话基本会判离的。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回答2:

如果你没直接证据证明夫妻双方感情却是破裂,你到法院起诉,法院会做出:驳回起诉的判决。但是你6个月后再起诉,这时法院就会判决离婚,这6个月一定要分居。

回答3:

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以下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 (二)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 (五)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如果你没有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第一次起诉法院不会判离婚,待第二次起诉可能会判离婚,但需过半年以后。

回答4:

起诉离婚可以,但是很可能第一次不能判决离婚,调解不离婚的概率很大,除非对方同意离婚。

回答5:

针对你提出的问题,本律师做如下解答:
一般情况下,如果达到《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的任何一条,视为夫妻感情破裂,一方坚持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以判决离婚。
如果你不存在其中的任何一条,也可以提起离婚诉讼,但对方坚持不离的话,法院一般不会判离,等判决生效后六个月你可以再次提起离婚诉讼,一般情况下会判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