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是甲方,掏钱的。物业有什么权力管业主
对二次装修的基本要求
一、装修施工人员进入管理区域需佩带《装修出入证》。
二、装修施工人员不允许在装修场所住宿,如需留人看守施工现场,丙方应向甲方申报,批准后方可留宿。
三、施工时间:
1)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时,下午14:00—19:00时。
2)严禁使用噪音较大的设备以免噪音扰邻。
四、甲方工作人员有权进入施工现场进行巡查,施工人员应予配合;
五、装修时需动用电焊等明火作业时,必须事先向甲方办理有关手续,且必须持有焊工证和电工证的专业人员方能作业;
六、施工现场应严格遵守国家消防管理规定,每50M2至少配备1个(4KG)灭火器。
第五条 装修禁止行为
一、破坏或擅自改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二、擅自增加楼面荷载;
三、在承重墙上穿洞或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墙体;
四、将厅、房、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将雨水管用于排放生活污水;
五、破坏卫生间、厨房的地面防水层;
六、擅自改动、接驳燃气管道设施和共用管线;
七、占用、损坏或者擅自变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
八、外墙面(含门窗)、阳台、共用走廊、屋面等共用设施不得作任何更改;
九、外阳台及窗外侧一律不得设置防盗网;
十、外墙、屋面不得设置遮雨棚、太阳能类设备、广告等附着物;
十一、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第六条 装修使用电梯
一、装修垃圾须袋装,不得拖行,不得散落在电梯及共用区域;
二、超宽、超重的材料不得强行用电梯搬运;
三、搬运物品、垃圾时应按住开门键,不能用物体卡住电梯门;
四、发现电梯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通知物业公司,不得擅自处理。
第七条 装修垃圾的堆放及清理
一、装修垃圾清运时间: 8:00 ~20:00;
二、装修垃圾必须“袋装化”,并自行运至物业公司指定的装修垃圾堆放点;
三、装修垃圾必须按物业公司指定的位置、时间、方式堆放;
四、装修垃圾临时在室内堆放时,每平方米重量不得大于200公斤。
第八条 二次装修违章处理
一、在施工期间应遵守法纪,不得危害他人利益,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因装修施工造成损害的后果由乙、丙方负责;
二、严格遵守《二次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三、如有违规行为,乙、丙方自愿接受下列违章装修的处理;
1) 批评教育,规劝改正;
2) 责令停工,限期整改;
3) 责令恢复原状;
4) 扣留或没收工具;
5) 要求赔偿损失。
第九条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