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1 年第 71 号相关规定,纳税人变更注册地址如果涉及跨省市,需要向原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清税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然后在规定期限内向迁入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如果清税申报时尚有进项留底税额,可以办理进项税额迁移,在迁入地继续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