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成立于1988年8月,是经国务院、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的首批股份制商业银行之一,总行设在福建省福州市,2007年2月5日正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1166),注册资本50亿元。 兴业银行主要业务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代理发行股票以外的有价证券;买卖、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有价证券;资产托管业务;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结汇、售汇业务;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财务顾问、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88年8月,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的大陆首批股份制商业银行之一,总行设在福建省福州市,2007年2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1166),注册资本190.52亿元。
开业二十多年来,兴业银行始终坚持“真诚服务,相伴成长”的经营理念,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全面、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
截至2014年末,兴业银行总资产突破4万亿元,达到4.41万亿元,较年初增长19.84%;归属于普通股股东每股净资产12.86元,较年初增长22.61%。全年营业收入1248.34亿元,同比增长14.23%;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471.08亿元,同比增长14.3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保持在21.19%的较高水平;已在全国主要城市设立108家分行、1435家分支机构;旗下拥有兴业国际信托、兴业金融租赁、兴业基金、兴业消费金融、兴业财富和兴业国信资产管理等子公司,形成以银行为主体,涵盖信托、租赁、基金、证券、消费金融、期货、资产管理等在内的现代金融服务集团。
作为中国首家也是目前唯一一家“赤道银行”,兴业银行始终秉持“科学、可持续”的发展理念,依法、稳健、文明经营,兼顾维护股东、客户、银行、员工以及社会环境等各方利益,积极践行企业社会责任,深受国际国内各界广泛认可和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