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音乐教育初试: 1、专业基础课:317“音乐教育综合理论”(满分150分,3小时),在以下的四个门类中选择三项作答,但不得选择属于自己主课的门类。 a) 教育心理学 b) 音乐教育史 c) 音乐教学法 d) 音乐教育学原理 2、专业主课: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初复试科目复试:复试内容详见印制的《上海音乐学院2006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